来看一个惊人的结果,赵X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血液乙醇含量达210.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按照常理肯定要面临刑事处罚,可最后检察院却决定对他不起诉,这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原来,普通人在遇到这类危险驾驶罪案件时,很容易陷入误区。很多人只看到血醇含量高这一表面现象,却忽略了其他关键因素。就像赵X这个案子,大家往往不会去区分驾驶车型是轻便摩托还是机动车,也不会在意行驶时间是凌晨这种低风险时段。而且在证据方面,很多人不知道自首、初犯、认罪认罚这些情节可以作为法定从宽的依据,导致在辩护时证据缺失。
就在赵X一家焦急万分的时候,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寿刚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张律师有着厦门大学法律本科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3709201710463798。他就像解谜人一样,仔细研究案件,发现了被大家忽略的关键点。他结合驾驶车型为轻便摩托、行驶时间为凌晨、自首、初犯、认罪认罚等关键情节,制定了情节轻微、无需刑事处罚的辩护策略。
张律师是固定证据,把这些关键情节一一整理出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然后以此为突破口,向检察院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他精准考量案件特殊情节,区分轻便摩托与机动车、凌晨低风险时段,降低了社会危害性认定;提炼多重法定从轻情节,构建了完整的不起诉辩护逻辑。最终,检察院审查认为,综合案件情节,赵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决定对赵X不起诉。
再看另一个故意伤害罪的案子。鲁X因驾车时与丈夫曹X发生冲突,驾车行驶致曹X摔倒受伤,伤情达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会觉得伤成这样肯定要被判刑了,却不知道还有很多法定和酌定的从宽情节可以利用。很多人不懂得去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也不重视自首和认罪认罚这些情节。
张寿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锁定多重从宽情节,精准提炼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无前科等核心情节,构建完整不起诉辩护逻辑。他积极协调双方,推动当事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大幅降低了案件社会危害性。在整个侦查、审查起诉全流程中,张律师全程把控,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最终,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鲁X无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前科,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鲁X不起诉。
还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子。被告人毛X经营木材加工厂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5份,价税合计超1300万元,非法获利37万余元,这可是数额较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觉得只能听天由命了。
张寿刚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案件情节,以自首、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为核心制定辩护策略。他明确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奠定轻判基础;推动当事人全额缴纳违法所得,大幅降低社会危害性,获法院从轻考量;全程配合认罪认罚,强化从宽依据,助力量刑建议被采纳;结合无前科、悔罪态度好、社区可监管等,成功争取缓刑。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毛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从这三个案子可以看出,张寿刚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余件,已成功办理不起诉相关案件10余件。在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时,他总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找到被忽略的细节,制定出有效的辩护策略。无论是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还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他都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佳结果,避免了刑事案底对当事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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