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8日深夜,某森林公园一场聚众斗殴事件打破了夜的宁静。被害人刘X与案外人李X冲突后邀约人员互殴,赵X持刀将刘某捅致重伤二级,三名被告人均为轻微伤,且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公诉机关最初以故意伤害罪对赵某、文某、李X三人一并起诉。王定洪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害人刘X的诉讼代理人。
王定洪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系统学习的法学理论知识让他有着精准把握法律条文的能力。早年在法院系统工作的经历,使他熟悉司法程序和法官审判思维。接手此案后,他细致阅卷,厘清各人员邀约关系、打斗行为、作案工具及损害后果,明确被害人重伤结果系赵某持刀直接造成,李X属于被害人一方参与者,无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庭审中,他依法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指出公诉机关对龚某定性错误,其行为仅构成持械聚众斗殴罪。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纠正定性错误,区分罪名与罪责作出判决,做到定性准确、罪责相当。
无独有偶,2018年7月23日20时许,被告人李X醉酒后驾驶车辆,血液乙醇含量高达278.69mg/100ml,超速行驶并与他人拖拉机碰撞,造成一人轻伤一级、本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两车严重受损,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危险驾驶罪,量刑建议为拘役五个月至六个月。
面对这个情节恶劣、多重从重情节叠加的案件,王定洪律师确立务实辩护策略。他全面核审案件事实,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从重情节,为柔性量刑辩护奠定基础。精准提炼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如被告人坦白认罪、自愿认罪悔罪;梳理酌定从轻情节,包括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案件事出偶然,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请求酌情从轻。针对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他重点论述应综合平衡从重、从轻情节,予以大幅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采纳了王定洪律师的全部从轻辩护观点,将被告人李某的刑期从公诉机关建议的5-6个月降至3个月。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王定洪律师对案件的精准研判和辩护策略的有效性,也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深厚的专业底蕴。
自2016年执业至今,王定洪律师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时,总能抽丝剥茧找到关键所在。无论是死刑无期案件、毒品案件,还是婚姻、债务案件,他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高度责任感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结果。他建立专业团队,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提高办案效率。多年来,他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专业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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