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检察机关对孙XX提起公诉,指控其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且系恶势力集团犯罪,抽头渔利9万余元。这起案件中,孙XX于3月份左右接手棋牌室,提供赌具邀人赌博。面对这样的指控,徐权峰律师接受委托为孙XX辩护。
徐权峰拥有兰州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自2015年执业以来,办理过多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这为他处理孙XX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他多次与孙XX谈话、反复阅卷,并充分与公检法机关沟通,全方位挖掘有利因素。
徐权峰首先从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入手。他指出,恶势力犯罪具有人数和手段两个特征。人数上,恶势力犯罪是多个人实施的犯罪,一般要求3人以上,具有纠集性,区别于一般共同犯罪。手段上,恶势力犯罪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实施犯罪活动。而在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孙XX属于以孙XX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较为固定的成员存在指控不实。同时,孙XX与另一个孙XX并未参与共同经营,二人无共同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不符合我国《刑法》第25条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
对于指控孙XX开设赌场抽头渔利9万元,徐权峰也进行了细致分析。他认为,网络型开设赌场虽规定了情节严重的标准,但实体型开设赌场并未有明确规定,不能简单套用。而且,本案中大部分证人常年不在家,偶尔回家,其关于棋牌室每天收入情况的证言不真实或为传来证据,抽头钱金额不一致。证人证言表明除春节少量“拱猪”行为外,其他多为娱乐行为,即便认定开设赌场,也应以“拱猪”收取的台费作为抽头渔利金额。根据司法实践,实体型开设赌场涉案金额达到十万元以上,且有望风、护场、放爪子等典型特征才属于情节严重。
在另一起宣某某与他人斗殴案中,徐权峰同样展现出专业的辩护能力。他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反复阅卷,查阅大量相似案例,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与公检法机关充分沟通。重一审中,他指出本案系对方主动挑衅,宣某某主观恶性小;参与砍伤及打砸的具体情况无法认定,关键证据不足;原审判决量刑不平衡。最终,宣某某获轻判。
在项X涉嫌故意杀人罪二审案中,徐权峰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辩护人。他积极与承办法官和被害人家属沟通,取得被害人父母谅解。他认为一审量刑畸重,被害人在起因上有过错,项X归案后如实供述且家属积极赔偿。最终法院改判项X无期徒刑。
此外,在杨某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中,徐权峰接受指派后,立即会见杨某某,认为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积极申请并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杨某某被取保候审。
徐权峰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细致的证据分析,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展现了一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