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日晚,汉庭酒店516房间内,冷XX与杨X商议出资7000元向廖XX购买55克冰毒,这一行为拉开了一起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的序幕。樊梦怡律师作为被告人杨X的辩护人,在法庭上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她依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指出毒品是冷XX主动提出购买,再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以此认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同时,她还强调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樊梦怡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2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丰富的实务经验让她在面对这起案件时,能够精准地梳理案件细节,从细微之处寻找辩护的突破口。然而,法院认为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樊梦怡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但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除了刑事辩护领域,樊梦怡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原告李XX与被告卢XX的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李XX委托樊梦怡律师代理。原告称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家庭琐事争吵,被告对怀孕的自己不闻不问,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诉请离婚,要求婚生女由自己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3605元。被告则辩称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
樊梦怡凭借自己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原告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曾都有过婚姻,现重新组建家庭并生育了女儿,应珍惜重建的家庭,且原告未提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最终驳回了原告李XX离婚的诉讼请求。
樊梦怡身兼多职,担任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职务。这些多重身份让她既能精准把握司法实践导向,又能深入了解行业需求。在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时,她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复杂的刑事辩护案件,还是琐碎的婚姻家庭纠纷,她都能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尽管在这两起案件中,结果并非都如当事人所愿,但樊梦怡律师在案件中所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值得当事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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