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一份《购房合同》拉开了一场百万欠款纠纷的序幕。原告代某与被告王X约定,代某将商服房屋以350万元出售给王X,其中250万元抵偿工程款,剩余100万元王X应于2022年10月8日前支付,王X还出具了100万元《借据》。然而王X未按期付款,一审判决其支付本金及利息。王X不服上诉,主张双方是民间借贷关系,借据为工程担保。
此时,李佳莹律师介入二审。她毕业于相关法律专业,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数百案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面对王X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工程价款单等新证据,李佳莹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坚持基础法律关系为房屋买卖,法院按此审理合法。她强调购房合同、借据及被告手持文件照片等书证的证明力,指出这些书证能直接证明双方的合意。对于王X的新证据,她指出其真实性存疑、关联性不足,无法推翻书面合同约定。最终,法院认可了书面合同作为原始、直接证据的效力,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另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2023年4月22日,原告田X与被告崔X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田X支付定金,剩余房款通过贷款支付。但崔X拒绝配合过户,导致贷款无法进行。崔X辩称田X未在45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构成违约。
李佳莹律师迅速行动,固定《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收据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崔X的抗辩,她当庭说明田X曾在45个工作日内表示可不贷款直接付款,庭审中也愿意立即支付,但崔X拒绝。她还申请中介人员董X出庭作证,强化田X主张的可信度。同时,向法庭释明二手房贷款交易法定流程,指出崔X拒绝过户导致贷款无法推进,违约方是崔X。最终,法院判决合同有效,崔X配合过户。
李佳莹律师深耕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但在这些房屋纠纷案件中,她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她凭借对法律的深入研究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在不同类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无论是劳动争议案件中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还是在房屋纠纷中对合同约定的坚守,她都以专业之力践行着辩护职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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