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签了合同,对方就一定会按时付款吗?大错特错!在商业交易中,合同违约的情况屡见不鲜。就拿下面这个案例来说,一家环保建材公司就遭遇了货款难追的困境。
原告是江苏省南京市一家专业从事环保建材生产与销售的企业。被告一是某大型建筑集团的分公司,被告二是该建筑集团总公司。因承建项目,建筑分公司与原告签订了《管片买卖合同》,约定原告供应钢筋混凝土管片及方X,还明确了价格、结算方式、付款节点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按约供货,可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原告累计供应管片货款6009万余元,被告仅支付4180万元,尚欠管片货款本金1829万余元,另有方X款6.9万余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委托尹绪梅律师团队代理提起诉讼。
尹绪梅律师,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商事部首席合伙人,拥有北京工商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她从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民商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她秉持“专业立身、商业+行业思维、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客户权益放在首位。
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不少。首先,被告辩称合同约定10%质保金尚未到期,不应支付;其次,被告对未退回方X的部分工点欠付数量及单价均不认可;再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极低,按存款利率计算且总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1%。
面对这些争议焦点,尹绪梅律师团队迅速开展工作。他们第一时间收集并整理了《管片买卖合同》、分期结算单、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供货事实及欠款金额。针对被告“质保金未到期”的抗辩,虽然主张质保金加速到期未被法院采纳,但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成功争取到90%货款支付节点的认定。对于方X款,律师团队提交自制统计表、运输签收单等证据,最终让法院全额支持了方X款。在违约金方面,律师团队强调被告的违约程度和公平原则,成功说服法院将违约金标准调整为同期LPR。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律师团队还成功追加建筑总公司对建筑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并且,律师团队在起诉同时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相应金额的资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对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有明确规定。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尹绪梅律师团队依据法律规定,为原告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在违约金调整上,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和被告的违约情况,将违约金标准从极低的存款利率调整为同期LPR,体现了法律对守约方的保护。
最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建筑分公司支付原告货款1228万余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方X款6.9万余元,建筑总公司对建筑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两被告共同负担。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实现了重大胜诉。
通过这个案例,大家要明白,在商业交易中,签订合同只是第一步,遇到违约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是创业者或企业经营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遇到违约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尹绪梅律师团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你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的法律服务。如果你在民商事领域遇到纠纷,不妨联系尹绪梅律师,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富尔大厦2307C,让专业的律师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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