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一个看似平常的网络交友,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诈骗陷阱。今天给大家讲的这个案子,就和网络交友诈骗有关。
被告人程X,在2020年1月搞了个“一人分饰两角”的把戏。他谎称要给被害人鲜X介绍一个“姐姐”,还提供了名为“蜗”的微信号。之后,他就以这个“姐姐”的身份和被害人聊天,骗取信任。从2020年1月到6月,他编造投资基金、缴纳保证金等理由,陆续骗了被害人148800元。同年7月28日,程X被公安机关抓了,同年9月19日,他亲属代为返还了被害人全部钱款,被害人也对他表示了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程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钱,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还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程X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都没啥意见,自愿认罪认罚还签了字。
在这个案子里,争议焦点其实很明显。一方面,诈骗数额达到了148800元,按照福建省标准,这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方面,程X有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并取得谅解这些情节,能不能从轻处罚,能不能适用缓刑,就是双方争论的关键。
为程X辩护的是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冯律师从2014年就开始执业了,这么多年来,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一直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服务。
冯律师的办案策略很明确。首先,在侦查阶段就指导程X如实供述、配合调查,为后续认罪认罚程序打基础。他知道,如实供述是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的。然后,案发后第一时间和程X家属沟通,说服并协助他们全额赔偿被害人148800元。这一步非常关键,全额退赃不仅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还取得了谅解,大大降低了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在审查起诉阶段,冯律师又让程X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接受了公诉机关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
从法律角度来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这个案子里,程X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冯律师就是抓住了这些情节,为程X争取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程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虽然冯律师提出的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没被采纳,但在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能争取到法定最低刑,已经是非常不错的结果了。法院没采纳缓刑的理由也很清楚,诈骗数额近15万元,犯罪持续半年,还多次编造理由行骗,主观恶性较大,不符合缓刑适用的“犯罪情节较轻”条件。
通过这个案子,咱们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在网络交友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别轻易相信陌生人说的话,涉及到金钱交易更要谨慎。创业者和企业经营者在签订合同、进行商业往来的时候,也要注意防范诈骗风险。
作为冯从福律师,我给大家一些专属风控建议。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随意透露给他人。如果遇到可疑的情况,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对方的资质和信誉,避免陷入诈骗陷阱。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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