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企业员工徐X卷入一起特殊的“安乐死”型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人吴X因癌症晚期痛苦不堪,多次请求徐X驾车将其撞死以解脱痛苦,吴X的丈夫王X也帮忙劝说。2017年6月15日晚,徐X最终同意并驾车将吴X撞倒。吴X被送医后不配合治疗,于6月19日凌晨死于家中。经法医鉴定,吴X系宫颈癌术后转移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车辆撞击所致损伤为轻伤二级,对死亡进程稍有影响。案发后,徐X、王X被查获归案,均如实供述事实,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张廷春律师作为徐X的辩护人,重点围绕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他详细分析法医鉴定意见,成功说服法庭认定徐X系犯罪未遂,使其获得“可以比照既遂犯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优惠。同时,他向法庭充分阐述本案与一般恶性故意杀人案件的本质区别,推动认定“情节较轻”,将法定刑区间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此外,他协助被告人主动与被害人近亲属沟通,取得了被害人儿子等家属的书面谅解。最终,综合未遂、情节较轻、如实供述、初犯、谅解等情节,法院对徐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使其免于实刑羁押。
这起案件结束后的五年里,张廷春律师始终保持着对法律业务的专注和钻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承办了多起各类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更多的成功案例,也获得了更多的荣誉和认可。而该企业也一直关注着张廷春律师的发展,对他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印象深刻。
2023年,该企业的另一名员工肖X涉及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019年1月期间,邹X、罗XX等人以修改考试成绩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肖X受邹X相邀,为获取取款金额5%的好处费,明知钱款系犯罪所得,仍参与取款,涉案金额达174700元,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案发后,肖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企业再次找到张廷春律师为肖X辩护。此次案件与之前的故意杀人案有很大不同,故意杀人案涉及复杂的法理和人情因素,而这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主要围绕涉案金额和法定量刑情节展开。张廷春律师调整策略,充分运用肖X如实供述的情节,强调其到案后在侦查阶段即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供述稳定一致,与其他同案犯供述相互印证。同时,尽管公诉机关最初未将肖X纳入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张廷春律师在庭审中明确提出肖X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结合肖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获利金额较小、无前科等情节,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量刑意见。
最终,法院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对肖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即法定量刑幅度的最低刑期。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选像张廷春律师这样,能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制定策略,还能实实在在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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