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G某把工作中发现的两份Python代码结合封装,租用云服务器架设网络,向客户提供程序链接接口,借此批量获取t宝网上公开信息数据,非法获利225000元。经报案,侦查机关认为其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
郭晨阳律师有着深厚的专业背景。他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诉法硕士,师从刑事诉讼法学泰斗王敏远教授,还参与撰写著作《盈的秘密②——有效辩护的53个证据突破》,所撰刑事辩护领域相关文章多次在核心期刊发表。这种学术积淀使他在面对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时,能从专业的法律和技术角度深入分析。
在审查起诉阶段,郭晨阳律师和赵X律师介入此案。鉴于G某希望进行无罪辩护,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检察官申请阅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法所得2.5万元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G某一旦被定性犯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深入研究专业问题。一方面,了解到存在Robots协议这一网站国际互联网界通行的道德规范,它约定了搜索引擎抓取网站内容的范围;另一方面,知晓T宝商品详情数据API接口是T宝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允许开发者获取商品数据。
基于这些专业知识,律师撰写《意见书》提交给检察官。从立法角度看,G某仅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仅处罚他而不对实际使用者处罚,打击片面化;案涉软件获取的是公开数据,未篡改T宝网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且相关代码在很多技术网站都能找到,认定其为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存疑;本案部分证据存在瑕疵,如案涉软件提取和鉴定时间早于刑事立案时间,不符合程序提取证据所作的鉴定无效;此外,G某有退赃、初犯、偶犯、坦白等情节。
在认罪认罚协商阶段,检察官与律师多次沟通后,仍坚持G某有罪,但综合考量辩护意见,给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G某出于“落袋为安”心态决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一审阶段,律师通知G某及时退赃并做好缓刑前社区调查准备。最终,G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郭晨阳律师认为本案仍存在适用无罪的空间,认罪认罚是利益权衡下的妥协。同时,类似高科技犯罪界定模糊,如何平衡刑事犯罪与技术开发的关系值得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对此类案件量刑有一定尺度,本案判决也为后续同类案件量刑提供了更多参考依据,让同类案件的缓刑争取有了更多可能。郭晨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新型网络犯罪辩护中为当事人守住了自由底线,也为行业规则的厘清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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