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时,孟翔律师遇到的疑难之处不少。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一定标准就构成犯罪。本案中,被告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已远超刑事立案标准,法定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公诉机关提出了实刑的量刑建议,如何为被告争取缓刑是一大难题。
孟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被告A,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时,协助当事人向被害单位进行大额赔偿,并取得了正式谅解书,这为从轻处罚奠定了最核心的证据基础。在后续工作中,孟律师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了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与公诉机关和法院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
最终,法院采纳了孟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成功实现了“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
结合广东地区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案件中,证据收集和固定非常重要。像本案中,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书就是一个关键证据。同时,律师要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对量刑情节进行严谨论证,积极与公诉机关和法院沟通,争取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果。在面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时,要据理力争,强调当事人的可宽宥情节。另外,合理主张罚金区间,也能在保障法律效果的同时,兼顾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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