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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记录与还款数额的证据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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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69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周红翠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北福鑫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920231167594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503179615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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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张某手握借条和转账记录,被告赵某、陈某却称已还清借款,双方对簿公堂。周红翠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梳理借贷、抵押相关证据,明确诉讼请求,清晰主张债权及抵押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部分本金及利息,原告对抵押房屋有优先受偿权。其证据处理注重围绕核心诉求,用证据链支撑主张。
转账记录与还款数额的证据交锋

借条上写着160万借款,被告却称已还清,双方各执一词。接手此案的周红翠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擅长刑辩、建工、合同纠纷领域。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张某起诉被告赵某和陈某,称二被告于2019年6月因生意周转借款1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月利率2.5%,还以名下房产抵押并办理登记。借款到期后,二被告未按时还款。原告最初掌握转账记录、借条、抵押登记证据,这些能证明借贷及抵押关系。而被告则提交流水、聊天记录、录音等,称已还款192万元,还主张原告是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无效,原告诉请已过诉讼时效,抵押期限也届满了。

周红翠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借贷、抵押相关证据,固定借贷及抵押事实。庭审中,被告提出原告系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无效,原告诉请已过诉讼时效,已还清本金,抵押期限届满等抗辩理由。周红翠律师结合转账记录、借条、抵押登记材料等证据,明确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借款资金来自个人理财赎回。对于被告称已还款的说法,律师通过细致核对转账记录等,指出其还款数额与实际情况不符。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赵某、陈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780332.02元,并按年利率17%支付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17日的利息;二被告未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告可就其名下朝阳区某抵押房屋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周红翠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围绕案件核心诉求,全面梳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于对方的抗辩理由,通过已有证据逐一反驳,以证据说话,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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