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被追债30万,最终委托人不承担一分钱;被索要21000元贷款服务费,最后仅需支付6300元。这两起案件的结果,都充满了巨大的反差,让人不禁好奇,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先来看贷款服务费纠纷案件。被告王X被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原告依据《商务咨询服务协议》,以协助被告成功放款35万元为由,要求被告支付6%的服务费共计21000元及利息。被告王X称原告仅将其带到金融机构门口就离开,所有贷款相关的资料准备、系统操作、合同签订、沟通审批等都是自己独立完成,原告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却索要高额服务费,这明显不公平。此时,案件的棘手障碍在于原告主张全程协助办理,要求全额支持服务费,而被告缺乏有力证据证明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薛立新律师接手案件后,初始判断是从合同履行情况入手,找出原告服务存在的瑕疵。
庭审中,薛立新律师提出三项关键抗辩。一是指出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仅陪同到场,未参与贷款审批、资料整理、沟通协调等核心服务,未发挥中介促成作用。二是说明原告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对贷款金额、利率、合同份数、放款时间等基本事实表述错误,证明其未参与实际流程。三是强调贷款系被告独立完成,被告自行与金融机构签约、上传材料、办理手续,原告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政策分析、信息咨询、协助填表、手续代办等服务。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在履行服务协议过程中存在明显瑕疵,结合被告实际获得贷款的事实,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
再看公司注销被追债案件。原告某建筑公司将实际借款人、已注销公司的两名股东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股东对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委托人顾X面临巨额债务风险。原告称2019年实际借款人张X借款50万元,款项转入某塑料公司账户,后公司简易注销,顾X、杨X作为股东,应在出资范围内对剩余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顾X的处境十分被动,案件的难点在于公司已注销,款项曾进入公司账户,原告证据看似充分。薛立新律师接手后,决定从资金流向、借款用途、公司注销责任边界等方面进行抗辩。
庭审中,律师围绕核心焦点进行有力抗辩。第一,通过银行流水完整还原资金走向,证明50万元进入公司账户后当天即全额转给张X个人账户,最终用于偿还张X家人的个人贷款,与公司经营完全无关。第二,举证证明顾X仅为代持股东,系替继父代持股份,从未参与公司任何经营、管理、分红,对案涉借款完全不知情。第三,指出案涉借款是张X个人借款,公司仅为“过账账户”,并非实际用款人,原告以公司注销为由要求股东担责,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律师的抗辩意见,判决30万元借款本息全部由实际借款人张X承担,顾X、杨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也由张X负担。
在这两起案件中,薛立新律师做对了几个关键判断。在贷款服务费纠纷案件中,精准指出原告服务存在的履行瑕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抗辩;在公司注销被追债案件中,抓住资金流向、借款用途、股东责任等关键点进行举证和抗辩。对于同类纠纷,有一条规律是:要注重对合同履行情况、资金流向等关键事实的核查和举证,通过清晰界定法律关系和责任边界,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此外,薛立新律师还在多起案件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他人账户出借20万的民间借贷纠纷中,面对被告“借款是向原告父亲借的、已还给原告父亲、与原告无关”的抗辩,律师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证人出庭、账户控制权证据,完整证明原告是真实出借人,彻底否定对方无效还款主张,帮助委托人稳稳拿回20万元借款本息。薛立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公司非诉事务处理等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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