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冻结账户内款项发还被害人。涉案金额达36.5万元的案件,最终能获得缓刑,这样的结果令人意外。
被告人刘X,是青岛某重工公司员工。2024年1月,他明知上家资金系犯罪所得,仍按要求从青岛到济南,提供名下账户、手机用于收款、转账,还去银行取现协助转移诈骗资金。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认定涉案金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若一审判决前退赃退赔则可适用缓刑。刘X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家属也代其退赔5万元,但面临涉案金额大的现实,想要获得缓刑并非易事。
陈健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启了一系列关键行动。首先,精准认定刘X的从犯地位。刘X并非犯意发起者,也未实际占有赃款,仅按上家指令行事,符合从犯特征,法院采纳此意见并从轻处罚。其次,全力争取自首认定。刘X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律师及时向法庭强调该情节,法院认定自首成立,依法从轻处罚。再者,推动部分退赔。虽刘X获利少且经济有限,但律师积极与家属沟通,在判决前退赔5万元,配合其他情节满足了缓刑条件。最后,精准把关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协助刘X签署具结书,确保公诉机关将“缓刑”作为附条件量刑建议,为审判争取缓刑奠定基础。最终,法院认定刘X系从犯,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量刑建议,刘X得以缓刑,避免实刑羁押。
在另一起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中,被告人张X先后在缅甸两个诈骗窝点实施18个月诈骗活动,还偷越国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张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陈健律师接手后,准确认定自首情节,及时向法庭提交证据,法院认定自首成立并从轻处罚。积极争取从犯认定,梳理张X在诈骗集团中的角色,说服法院认定其为从犯,减轻处罚。虽提出的胁从犯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心理。同时,专业把关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出行政处罚罚款折抵罚金,法院均予以采纳。最终,张X获得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最优结果,与同案无自首被告人相比,刑期优势明显。
还有赌博案,被告人李X通过微信接受“六合彩”投注聚众赌博,赌资92800元。李X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陈健律师迅速确认其认罪认罚意愿,协助签署具结书。全面呈现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从轻情节,强调其初犯、无前科。积极争取缓刑,论证适用缓刑条件。法院全面采纳意见,判处李X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没收。
复盘这些案件,陈健律师做对了几个关键判断。在证据和事实基础上,准确认定从犯、自首等情节,为量刑争取有利条件。积极推动退赔,配合认罪认罚制度,满足缓刑等从轻处罚条件。专业把关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量刑建议合理。对于同类刑事犯罪案件,关键在于深入挖掘当事人的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如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赔等,并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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