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掌握关键线索
胡发华律师是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扎根江西上饶,深耕刑事辩护全领域,承办过数百起刑事案件。在周X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一案中,胡发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当日下午就驱车前往横峰县看守所会见周X。
会见室里,周X情绪低落,向胡发华律师倾诉自己是被骗到境外,被迫进入诈骗窝点,从未实施过诈骗行为。胡发华律师安抚周X情绪,引导他冷静陈述。经过长达两小时的会见,胡发华律师掌握了关键脉络:周X没有非法出境意图,是被胁迫带过边境;在窝点内未实施任何诈骗行为,多次推脱诈骗任务,还遭到殴打。这为后续辩护提供了方向。
撰写关键法律意见
会见结束后,胡发华律师深知“黄金救援期”的重要性,连夜整理案件分析,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在这份意见书中,他围绕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进行了严密的法律分析。
对于偷越国边境罪,他指出周X仅有一次被动出境和一次被遣返入境,不符合“三次以上”的入罪标准,且不存在“结伙”情形,主观上也没有实施诈骗的意图,不构成该罪。对于诈骗罪,他强调“30日条款”的适用必须以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为前提,而周X从未实施过任何诈骗行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他构成诈骗罪。此外,胡发华律师还从逮捕必要性的角度进行论证,认为周X系本地居民,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家庭关系,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无逃避侦查风险,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与检察官积极沟通
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不能查阅全部案卷,处于“盲辩”状态。胡发华律师带着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多次前往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他重点强调周X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的理由,以及其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
办案人员认真倾听了胡发华律师的意见,经过审查,检察院认为本案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疑问,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周X的行为构成犯罪,亦无逮捕必要。在周X被刑事拘留的第32天,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次日公安机关为周X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审查起诉阶段决胜
周X虽重获自由,但案件并未终结。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后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胡发华律师深知真正的决战在审查起诉阶段。
他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发现侦查证据链存在多处断裂。对于诈骗罪指控,没有物证、人证和客观痕迹能将周X与诈骗联系起来;对于偷越国边境罪,多名同案人员的证词印证了周X系被诱骗和胁迫带至境外。
基于此,胡发华律师撰写了长达十余页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实体法和证据规则两个维度进行全面论证。之后,他又先后四次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进行多轮面对面沟通,以严密的论证和专业的素养赢得了办案人员的理解和认可。
最终,2025年11月,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对周X不起诉的决定,周X百感交集。胡发华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积极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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