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索要案
在劳动工资索要案的庭审中,原告王当事人的代理人张玥和刘律师提交了工资表汇总表,用以证明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数额。被告方中,土木公司提交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主张并非清偿义务主体,有权从四川建司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四川建司提交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协议,辩称与原告不存在直接劳务关系,且原告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无依据;蒋当事人提交结清承诺书。张玥律师仔细研究各份证据,针对被告的答辩一一反驳。法官认真查看各方证据,询问相关细节。最终判决蒋当事人与四川建司支付劳务工资,土木公司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张玥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当事人拿回劳动报酬。张玥律师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劳动纠纷案件处理上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抚养费纠纷案
抚养费纠纷案件庭审中,原告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梁当事人要求被告唐当事人支付拖欠抚养费并提高每月抚养费。张玥律师和胡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为原告争取权益。法庭辩论阶段,张玥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原告实际情况进行阐述。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反驳。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支付拖欠抚养费,并从20年12月起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张玥律师不仅具备深厚法学功底,还拥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证,能兼顾法理与情理,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她曾任职于企业法务部,熟悉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这使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能精准把握关键。
买卖合同纠纷案
在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庭审中,上诉人重庆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已超付货款,质疑欠款条的有效性。被上诉人重庆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玥律师,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回应。她指出上诉人支付的款项包含水泥款和运费,强调欠款条的有效性。法庭辩论激烈,双方各执一词。张玥律师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对上诉人的观点逐一驳斥。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经过审理,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确定公司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损失,张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张玥律师是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还担任重庆市合川区律工委妇联委员等多个职务,多次获评合川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她的专业能力和调解经验在此次庭审中再次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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