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1日上午9时许,在XX县X工地,马XX与戚XX因电线扯脱问题,和史X1、史X2等人发生争吵,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史X1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次日,马XX主动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初期未完整如实供述。3月23日,马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4月12日被依法逮捕。案发后,马XX家属委托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程隆银律师为其辩护,此时XX县人民检察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对马XX、戚XX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程隆银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主办各类案件200多件,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领域。接手案件后,他第一时间会见马X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安抚其情绪,引导他回忆冲突细节。同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梳理分析,精准定位案件核心争议点。
程隆银律师发现本案存在诸多可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马XX系经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虽初期未如实供述,但后续逐渐配合,有认罪悔罪表现;马XX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属初犯、偶犯,此次犯罪系因工地琐事临时起意,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马XX及其家属有赔偿意愿,希望获得被害人谅解。
基于这些分析,程隆银律师制定了“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辩护”的综合辩护策略。他积极与马XX沟通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协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联系被害人史X1及其家属,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马XX、戚XX共同赔偿史X1人民币68000元,款项全额支付,史X1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庭审中,程隆银律师围绕辩护策略展开有力辩护。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但强调马XX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阐述马XX已通过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马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系初犯偶犯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采纳了程隆银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判决马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而言,精准把握案件细节、制定科学合理的辩护策略至关重要。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积极促成当事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获得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罚的有效途径。注重挖掘当事人的从轻处罚情节,如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等,能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从司法实践来看,此类故意伤害案件中,法院越来越注重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和赔偿情况,将其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应充分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提醒当事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陈述案件情况,争取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除了这起刑事辩护案件,程隆银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煤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徐X起诉某丙公司等被告,要求连带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程隆银律师作为某丙公司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制定“厘清合同关系、界定责任边界、精准抗辩免责”的代理策略,明确某丙公司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不应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某丙公司成功免除全部连带付款责任。在煤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中,谢X与某煤矿就工伤保险待遇产生争议,程隆银律师作为谢X的委托代理人,制定“抗辩+主张”双重代理思路,既驳斥某煤矿的不合理主张,又争取谢X的合理诉求。二审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维持原判,确保谢X能够足额领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程隆银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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