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内蒙古阿拉善盟巴润xx镇的一名普通农户。2024年,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我与施工方李某签订了《农村自建房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21.1万元,满心期待着能早日住进新房。然而,房屋在2024年6月完工,我入住后不久,就发现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屋顶漏水、墙体开裂、屋顶混凝土厚度不足、门窗变形、墙面凹凸不平、女儿墙不符合标准、凉房墙体缝隙大等,这哪是新房,简直成了“危房”。
我多次要求李某维修,他虽然承诺处理,但一直拖延,直到2025年7月才安排人上门,却只是用砂纸打磨发霉处后涂抹石灰敷衍了事。我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维修方式,和他在维修方案上产生了巨大分歧,维修工作也就此停止。当时我真的特别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自己辛苦攒钱建的房子成了这个样子,却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后来,经朋友介绍,我找到了彭佩荣律师,她是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彭律师有着25年的执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办案胜诉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尤其擅长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她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专业、靠谱。她没有立刻承诺一定能赢,而是花了很长时间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帮我分析证据链的漏洞,还主动告诉我一些维权的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委托彭律师后,她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并全程跟进鉴定进程。她指导我配合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勘验,确保每一处质量缺陷都被完整记录下来。在鉴定过程中,她还与鉴定人员深入沟通,明确了鉴定范围,包括质量缺陷的全面检测、成因分析、科学可行的修复方案以及修复费用的精确评估。
在办案过程中,彭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我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她都会跟我模拟可能面对的问题,让我做好充分准备。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她还在修改诉状发给我确认,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特别感动,也让我心里踏实了很多。
在法庭上,彭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能力。面对被告李某的无理辩解,她以权威的鉴定报告为核心证据,清晰论证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施工、且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有效履行维修义务的事实。她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七百八十一条、第八百零一条等相关法条,让法官当庭采纳了她的观点。
最终,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向我给付房屋修复费用82323.58元,鉴定费3万元由被告承担。如果不是彭律师果断申请司法鉴定,以专业的诉讼策略和严谨的证据组织,将隐蔽的质量问题转化为确凿的证据,我可能很难拿到这样的赔偿结果。真的特别感谢彭佩荣律师,她用专业和负责为我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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