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一名在混凝土行业工作多年的业务人员,在南京从事相关业务。在20XX年,我遇到了一件让我焦头烂额的事情。当时,我所在的南京某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与南京XX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我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供应了价值XXX.44元的混凝土,然而对方却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537248.23元。在此期间,公司一直向对方催款,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后来根据公司规定,我垫付了这笔欠款,公司也将该债权转让给了我。可当我向对方主张债权时,对方却辩称对合同不知情,也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这让我陷入了无助和迷茫,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在朋友的介绍下,我找到了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的魏雅雯律师。魏律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毕业于厦门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曾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担任法官助理,深入了解民商事审判思路与裁判规则。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打动我的是,她没有立刻承诺一定能胜诉,而是花了很长时间帮我仔细分析了整个案件的证据链,指出了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应对策略。她还提到自己处理过很多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让我心里有了一丝安慰。
委托魏律师后,她立刻展开了行动。她连夜帮我整理了所有的合同、送货单、对账明细表等证据材料,还亲自去调取了对方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整个办案过程中,魏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我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微信回复也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她都会跟我模拟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有一次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她还在修改诉状并发给我确认,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非常感动。
在法庭上,魏律师展现出了极强的专业能力。她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她通过梳理数十份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债权转让的合法性。最终,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我货款537248.23元,并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9年1月1日起支付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不是魏雅雯律师的专业和负责,我可能很难拿到这笔货款。她在案件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从证据收集到法律适用,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非常到位。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让我非常敬佩,也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在这里,我真心感谢魏雅雯律师,是她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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