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马女士满脸焦虑地找到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来律师时,她手中那份一审判决书仿佛一座沉重的大山。一审判决虽让婚生女随她生活,但却未判决丁先生支付抚养费,还要求她返还彩礼款。这对独自抚养孩子的马女士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她感觉自己的权益完全没有得到保障,未来的生活充满了迷茫。
张志来律师拥有多年执业经验,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知,表面上这只是一起普通的离婚纠纷,但实际上存在着多个棘手的法律难点。其一,抚养费问题,一审法院未支持马女士关于抚养费的诉求,需要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丁先生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和义务;其二,彩礼返还问题,如何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证明马女士无需返还彩礼是关键。而且,在一审已经判决的情况下,二审想要改变结果并非易事。
面对这些难题,张志来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迅速制定了破局思路。正是因为他深耕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熟悉离婚纠纷的一审、二审审理规则及调解技巧,才能想到这一步。他首先全面梳理一审案件材料,结合《民法典》及彩礼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围绕抚养费主张的事实依据、彩礼性质及返还的法定条件展开专业分析。然后,他带领团队全面收集双方婚姻存续、子女抚养、彩礼使用、对方收入状况等相关证据,清晰区分彩礼与补偿款、赠予款的性质,精准拟定上诉理由。在这个过程中,张志来律师所在的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法正”律师业务精英团队发挥了重要的协作作用,大家分工合作,为案件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张志来律师作为马女士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核心争议。他深知,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成本,又能更好地平衡双方权益。于是,他充分发挥专业谈判与沟通能力,在法院的主持下参与调解协商。在调解过程中,他始终坚守马女士的核心利益,保障婚生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正常支付。同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就彩礼返还问题与对方达成合理的协商方案。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婚生女由马女士抚养,丁先生自约定日期起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同时明确了丁先生每周日的探视权,马女士予以协助;马女士按约定返还丁先生彩礼款若干元;双方无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争议;一审、二审诉讼费由马女士承担。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马女士的核心诉求——子女抚养权的稳定及抚养费的支付得到充分实现,彩礼返还金额也达成了符合实际的协商结果。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马女士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她对张志来律师的专业服务充满了感激,也对未来的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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