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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破合伙债务内部免责约定,律师助力债权人获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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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73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国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420141025689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205833443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校期间以优异成绩通过司考,八年时间办理了大量案件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案件中不断获得心得体会使自己在专业化道路上越走越远,2018年被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及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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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章XX与被告倪XX、徐XX发生买卖合同纠纷,二被告系合伙关系,欠款后徐XX以多种理由拒付。无奈之下,章XX委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俞国锋律师起诉。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支付货款、逾期利息及律师费,原告获得全面胜诉。
击破合伙债务内部免责约定,律师助力债权人获全面胜诉

当原告章XX一次次催讨货款却换来徐XX的种种推诿时,他才真切地感受到自己陷入了一场棘手的法律纠纷,多年辛苦经营积累的资金可能就此打了水漂,绝望的情绪如乌云般笼罩着他。

在这场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章XX与被告倪XX、徐XX有着复杂的关系。二被告系个人合伙关系,共同经营染色车间,倪XX负责日常管理,徐XX配合开拓业务。2023年2月,原告与倪XX(购方)、徐XX(保证人)签订《购销合同》,原告依约供货后,经对账确认尚欠货款294,195元未支付。此后原告多次催讨,徐XX却以“合伙是受倪XX欺骗”“倪XX承诺对外债务由其承担”“我对该笔货款不知情”等理由拒绝付款。章XX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他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案件的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徐XX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如何突破徐XX所谓的“内部约定免责”的抗辩。

就在章XX感到绝望之时,他找到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俞国锋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12个年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商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每年都办理大量的刑事案件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多年承办民商案件的经验,他深知全面梳理证据的重要性。他仔细审查了包括《合伙协议合同》《购销合同》《对账单》、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等在内的所有案件证据。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合伙人徐XX是否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徐XX辩称其对货款不知情,且倪XX曾承诺对外债务由自己承担。

针对徐XX的抗辩,俞国锋律师在庭审中精准出击。首先,曾经在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挂职15个月的经历让他对法律条文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他指出,根据《民法典》第973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徐XX与倪XX之间的任何内部承诺,均不能免除其对合伙债务的责任。其次,他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指出徐XX在《购销合同》的“担保人”处签字,且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原告曾通过微信向徐XX发送对账单并询问付款进度,徐XX回复“联系不上倪XX”等,足以证明其对案涉债务知情。最后,依据《购销合同》中“守约方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维权的一切费用均有违约方承担”的约定,俞律师主张12,500元律师费由被告负担。

庭审中,被告倪X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俞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倪XX、徐XX自2023年2月1日起存在合伙关系,案涉买卖业务发生在合伙期间,货物与合伙经营业务有关,买方系二被告的合伙体,合伙人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徐XX抗辩称倪XX承诺对外债务由其承担,与徐XX无关,法院认为合伙人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系其内部约定,不能因此免除徐XX对合伙债务的责任,对该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判决二被告支付货款294,195元、逾期利息(按LPR的2倍计算)及律师费12,500元,原告获得全面胜诉

俞国锋律师始终秉持着“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他曾获得“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在这次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章XX的绝望变成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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