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后的冲突,让有两次刑事前科的当事人面临着可能被再次定罪量刑的困境,稍有不慎,他的人生和子女的未来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当事人在2024年6月2日晚间22时许,酒后误入他人私家车并在驾驶室内熟睡。车主及同行人员发现后,双方发生口角争执进而肢体冲突。当事人逃离现场,三名被害人追逐,其中一名被害人在巷子口摔倒致轻伤一级。被害人称是被当事人故意绊倒或踢踹,但当事人自始至终否认。而当事人曾因盗窃罪、强奸罪被判刑,此次一旦起诉定罪,必将面临有期徒刑刑罚,前科叠加量刑会更重,还会留下新案底影响个人及子女政审。被取保候审后,他委托了山东惠佑源律师事务所的宋会会律师担任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
宋会会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7年法院审判经验和11年律师执业经验。她是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山东惠佑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是临沂法律界兼具司法实务与执业经验的复合型律师。2011-2018年,她先后任职于临沂市兰陵县、兰山区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深耕民事、刑事、家事案件审理,熟稔裁判逻辑与庭审核心要点,练就“法官视角”办案思维。
接手案件后,宋会会律师第一时间复制全部案卷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案发全过程。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和曾经在法院工作熟悉裁判逻辑的经历,她逐一核对言词证据、伤情鉴定、现场笔录,明确本案仅有被害人单方指控,缺少监控录像、现场痕迹、第三方目击证人等客观关键证据,孤证不能定案,从根源否定刑事定罪基础。
在厘清追逐摔倒因果关系时,宋会会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区分民事意外摔倒与刑事故意伤害的边界,当庭及书面辩护明确:被害人自行主动追逐逃跑人员,自身追逐过程中失衡摔倒属于意外风险,逃跑避险行为本身不具备违法性,不能直接推定逃跑一方存在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与客观加害动作。
针对本案证据残缺问题,宋会会律师正式向检察机关提出退侦申请,要求公安机关重点核查现场监控、固定现场痕迹、核实同行人员完整证言。曾经在法院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侦查机关的工作流程和重点,能够精准地提出补充侦查的方向。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依旧无法搜集到任何客观证据佐证当事人存在故意伤害行为。
考虑到当事人存在两次刑事前科,办案机关存在从严追责倾向,宋会会律师的辩护意见重点区分本次意外伤情与主观故意犯罪的本质区别,说明前科与本案无关联,不能因过往劣迹降低本案刑事证据标准,坚守疑罪从无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最终,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无新增刑事案底。
宋会会律师秉持“专业、诚信、高效、尽责”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她紧抓刑事证据规则,落实疑罪从无辩护核心;精准划分意外事件与刑事犯罪边界,避免冤错追责;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前阻断案件,无需开庭庭审,节省了当事人时间与应诉成本;消除了前科叠加不利影响,保住了当事人无新案底记录。她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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