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案开庭,律师严阵以待
2025年12月,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关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的庭审即将开始。庞世伟律师身着整洁的律师袍,步伐坚定地走进法庭。他执业10年来,承办过百余件刑事、民商事法律事务,此次为被告人鲁某某辩护,他早已做好充分准备。
法律事务复杂,被告面临重刑
法律事务详情显示,2024年4月,鲁某某受他人雇佣参与走私活动,安排租赁仓库、联是船舶及转运等事宜。涉案货物共计715余吨,其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钢板、槽钢、钢卷等共687.3吨。公诉机关认为鲁某某走私国家禁止向朝鲜出口的物资,情节严重,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此案涉案物品数量大,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鲁某某面临着严峻的刑罚。
精准辩护,提出关键意见
庞世伟律师经过深入分析,提出了一是列关键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本案是犯罪未遂,涉案货物在装船过程中即被公安机关查获,尚未实际运出境外,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鲁某某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鲁某某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诚恳;且他从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同时,鲁某某无犯罪前科,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请求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关键节点,传递核心信息
在撰写辩护词时,庞世伟律师在附注栏郑重地写下“法律的力量在于维护公平与正义”。这不仅是他的执业理念,也与此次辩护紧密相关。他希望通过从己的努力,为鲁某某争取到公平的裁定,让法律的正义得以彰显。在法庭上,庞世伟律师围绕这些辩护意见,据理力争,用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向法庭阐述鲁某某应得到从轻处罚的理由。
裁定理想,律师记录备注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庞世伟律师的主要意见,认定全案是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认定鲁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结合鲁某某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无前科等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期间,并处罚金十万元。这一结果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一致,且成功适用缓刑,使鲁某某免于实刑羁押。庭审结束后,庞世伟律师在法律事务记录本上写下“用法律守护委托人权益,践行公平正义使命”,再次强调了他的执业理念。
除了这起走私案,庞世伟律师还办理过众多其他法律事务。在危险驾驶案中,被告人邹X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39mg/100ml,远超从重处罚标准。庞世伟律师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邹X尽早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最终在法定从重框架内为邹X争取到拘役四个月的量刑建议。在重婚、诈骗案中,他通过对证据的逐笔核对和质证,成功将公诉机关指控的126万余元诈骗金额核减至76万余元,为被告人于X某争取到法定量刑区间下限裁定。
庞世伟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始终坚持“法律有温度,正义有力量”的服务理念,每一个法律事务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守护委托人的权益,赢得了客户与司法机关的双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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