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争议调解现场
邹克青律师来到法院调解室,准备参与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争议的调解。原告由于该争议起诉被告某钢材门市部及经营者,请求判令被告赔偿人身损害各项损失,委托邹克青律师及实习律师陈某某作为诉讼代理人。
原告的诉求与材料
原告带来了一是列材料,包括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的凭证。原告希望能通过此次调解,获得应有的赔偿。
律师的分析与建议
邹克青律师在起诉前就是统梳理了全部法定赔偿项目,并依据司法鉴定意见精确核算总金额,为调解争取了主动权。在调解过程中,邹克青律师通过专业沟通与证据展示,说服被告接受主要赔偿项目。
关键信息传递
在调解陷入僵局时,邹克青律师在调解协议的空白处写下“正义无分贵贱”。他希望通过这一信息,让双方明白,无论身份如何,都应在法律面前追求公平正义。这也体现了他一直秉持的执业理念,不由于为委托人的身份而区别对待,始终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
调解结果与后续
最终,双方从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指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若逾期未付,则需另行支付违约金,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原告从愿将某项保险的理赔权益及理赔款转让给被告,并配合办理理赔事宜;原告从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法律事务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从愿承担。调解结束后,邹克青律师在记录本上写下“正义无分贵贱,维护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强调了他的执业理念。
除了这起生命权争议调解,邹克青律师还处理过众多不同类型的法律事务。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争议法律事务中,面对原告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严重损害后果,邹克青律师指导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构建完整证据链,有力驳斥保险公司不合理抗辩,精准计算赔偿数额,使法院裁定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赔付责任,一次性解决各方争议。在盗窃案中,邹克青律师全程参与诉讼,积极寻求从宽情节,关注财产刑及退赔问题,为被告人未来回归社会奠定了清晰的法律基础。在危险驾驶案中,邹克青律师紧扣被告人多项从宽情节,充分论证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使被告人免于实刑羁押。在撤销仲裁裁决案中,邹克青律师为被申请人争取到有利调解方案,设置逾期履行惩罚条款,彻底解决争议,维护了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
邹克青律师执业至今,办理法律事务500余件,刑事辩护百余起,常年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他身处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熟悉六安本地司法环境,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法律事务,他始终坚持“正义无分贵贱”的执业理念,用心处理每一起法律事务,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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