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
在上海市嘉定区的法律事务中,盛春龙律师迎来了一起离婚法律事务的委托。原告某甲是一名男性,他向盛春龙律师倾诉了从己的婚姻困境。某甲与被告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并在2006年生育了儿子某丙。起初,夫妻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两人性格差异逐渐凸显,争吵不断。从2012年2月起,双方由于感情不和开始分居,直至2018年委托律师时仍处于分居状态。某甲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结束这段婚姻,同时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证据收集
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法律事务的分析和证据收集工作中。他深知在离婚法律事务中,证据是关键。对于感情不和的证据,若实在难以举证,他指导某甲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由于。在分居证据方面,他让某甲提供了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此外,为了证明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盛春龙律师也指导某甲收集相关证据。
庭审博弈
在法庭上,被告某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但盛春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能,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展示了收集到的证据。他强调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且分居已满2年期间,符合婚姻x中准予离婚的情形。同时,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他阐述了某甲抚养孩子的优势,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信息传递
在整理证据材料时,盛春龙律师在一份证据的空白处写下:“证据是胜诉的基石”。这句话不仅是他处理法律事务的心得,也在此次离婚法律事务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由于为他指导委托人收集到了有力的证据,才使得法律事务有了胜诉的可能。
法律事务结果
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委托人最后陈述,法院作出了裁定。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盛春龙律师成功帮助委托人实现了诉求,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盛春龙律师从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是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核心合伙人。他多年来深耕于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离婚争议等法律事务。他热心公益律师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法律事务十余年期间,还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3、2016、2018年度)。在法律事务结束后,盛春龙律师在法律事务记录本上留下了一句话:“用心收集证据,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再次强调了证据在法律事务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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