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争议案中,原告郑某、王某持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起诉被告牛某、吴某,请求二人支付退股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牛某委托戎畅律师应诉。戎畅律师打开文件夹,从中取出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向法庭提交,开始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抗辩。法官接过材料,仔细翻阅。
戎畅律师向法官指出,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进行财务清算,应认定无效。对方律师则翻开从己的文件,寻找相关依据进行反驳。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观点,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
戎畅律师进一步阐述,原被告曾签订联合办学合伙协议,原告实际投资41.08万元,案涉退股协议由吴某代牛某签名,虽牛某后续有还款与承诺,但未取得全体合伙人同意,不符合退伙法定与约定条件。对方律师试图强调牛某的还款行为可视为对协议的认可。法官此时抬头,目光在双方律师之间扫视,思考着双方的观点。
法庭辩论环节,戎畅律师再次强调协议无效的观点,逻辑清晰地阐述各项理由。对方律师继续坚持从己的立场,双方展开激烈交锋。法官维持庭审秩序,引导双方有序发言。
法官宣布暂时休庭,将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观点进行进一步审查。戎畅律师整理好桌上的材料,与委托人交流。
在另一起同居关是析产及共有房屋分割争议案中,开庭后第12分钟,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原告小X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是并分割两处共同房产,被告小X辩称房屋为其个人出资、个人所有,不同意分割。戎畅律师作为小X的代理人,协助小X收集房屋产权信息、装修支出凭证、生活缴费记录、双方经济往来及共同生活证据。戎畅律师将这些证据依次摆放在法庭桌上,向法官展示,证明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财产混同、共同购置并使用案涉房屋。法官仔细查看这些证据,询问双方一些细节问题。
开庭后第18分钟,对方律师对部分证据的关联性提出质疑。戎畅律师迅速回应,详细解释证据之间的关联和证明目的。法官认真倾听,时而点头,对戎畅律师的解释表示关注。
开庭后第23分钟,戎畅律师再次强调双方财产混同的事实,指出房屋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方律师仍坚持房屋为个人财产的观点。法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表示会综合考虑各方证据和观点。
开庭后第28分钟,法庭辩论接近尾声,戎畅律师总结观点,强调应依法保护小X的合法权益。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
戎畅律师2019年通过司法考试,2021年执业于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秉承尽职尽责、踏实、务实、不夸大承诺的原则,接受法律咨询多达1.5万个,承办各类诉讼、非诉法律事务近500件,还具备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级建设工程法务师、高级劳动关是管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等证书。在这些法律事务中,戎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庭审表现,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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