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晗律师从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及企业法律服务,办理了各类法律事务逾1000件。2020年期间,一家企业找到高晗律师,该企业作为票据背书人,由于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被后手起诉并被法院强制执行,从企业账户直接扣划108万余元,企业被迫垫付了票据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为挽回巨额损失,企业委托高晗律师向前手及出票人行使再追索权。
高晗律师紧扣票据法关于再追索权的规定,重点论证:企业被强制执行扣款后,收到结案通知书之日才视为清偿完成,以此起算三个月时效,企业起诉并未逾期;同时提交汇票信息、生效裁定、执行扣划凭证、结案通知书等完整证据,证明企业已实际清偿,依法享有再追索权,有权主张票据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等全部损失。高晗律师逐条驳斥被告“时效经过”的抗辩,清晰阐述票据权利逻辑。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企业诉请,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票据款100万元、利息59519.44元及法律事务受理费13810元,并承担后续利息,企业全面胜诉。
在这次法律事务结案后的三年里,高晗律师秉持着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守法律信仰,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并没有与该企业断了联是,会定期回访企业的法律需求情况。而该企业也由于为这次合作,对高晗律师有了一定的了解,向从己的合作伙伴推荐过高晗律师。
2023年期间,该企业在一次交通事故责任争议中作为关联方面临潜在赔偿风险。原来,企业的一辆车被多次转手、出借后,由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出现了重大交通事故。原告夜间正常骑行电动车时,被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高速撞倒,导致全身多处骨折、血管神经损伤、胸骨骨折等重伤,先后住院51天,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需后续多次手术取出内固定,身心与经济均遭受巨大损失。事故认定书认定摩托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但驾驶员是未成年人,车辆又涉及驾驶员、监护人、原车主、两任出借人等多名被告,关是混乱、责任难定,且部分被告推卸责任、拒绝赔偿。企业作为车辆的原车主,面临着潜在的赔偿风险。
与第一次委托的票据争议不同,这次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争议,涉及的主体更多,法律关是也更复杂。高晗律师调整了策略,第一,固定全部损失证据,整理完整医疗费票据、住院病案、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误工护理材料,确保每一笔赔偿都有依据;第二,深挖责任主体,依据民法典规定,将未成年驾驶人、监护人、未过户车主、违规出借车辆的管理人全部列为被告,主张连带责任,从根源上保障赔偿能力;第三,依法激活交强险,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最大化降低企业的回款风险;第四,精准计算赔偿项目,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等逐项依法主张,剔除不合理部分,确保企业合法利益最大化。
庭审中,高晗律师清晰论述各方法律责任,驳斥免责抗辩。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总损失40万余元,裁定保险公司赔付17万余元,判令肇事方、监护人、车主、出借人连带赔付15万余元,法律事务受理费由被告主要承担。企业在这次争议中,没有承担过多的赔偿责任,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选像高晗律师这样,每次都能把事情处理好,还会主动关心企业法律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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