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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彩霞律师七年内,同一企业两次委托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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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36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于彩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9年
律所: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811240323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3381851383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于彩霞律师,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全国各地刑事案件,同时办理房产等家事纠纷,婚姻家庭,继承析产,公司股权变更等业务,带领本所优质团队为各成功企业或个人提供全程各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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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年,A企业因民间借贷纠纷委托于彩霞律师,律师应对刑事在先抗辩,坚持民事独立审理,锁定共同借款人还款义务,二审维持原判确保债权实现。七年后,2025年该企业又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找到于彩霞律师,律师精准抗辩将房主责任降至10%,推翻不实伤残鉴定,避免损失。
于彩霞律师七年内,同一企业两次委托处理纠纷

于彩霞律师身为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所负责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1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侵犯财产犯罪法律事务等领域。

2018年期间,A企业遇到了一起民间借贷争议。A通过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向B支付共计29万元,2019年10月,A与B、C及案外人D签订协议书,确认该29万元为借款,由B、C、D三人均摊。后D已归还其份额,B偿还部分款项,其余未还。A起诉请求C、B各归还剩余本金及利息。一审法院认定借贷关是成立,裁定支持。B上诉称款项实际是投资C的工程,协议书是为确认与C的债权债务而签,且C已由于涉嫌诈骗刑事立案,本案应移送公安机关。于彩霞律师指出刑事法律事务针对的是C与B之间的经济往来,与A无关;A明确表示其是基于信任出借款项,且协议书是民事主体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接受刑事报案。法院采纳该意见,坚持民事法律事务独立审理。律师还通过协议书中的“由三人均摊”条款,成功将B列为共同借款人,使其承担直接还款责任。同时,通过协议书中明确使用“借款”“均摊”等措辞,以及B曾逐月还款的事实,驳斥了投资关是的定性,使法院认定为民间借贷。从立案之日起按LPR主张逾期利息,也获法院全额支持。最终二审维持原判,为A企业后续申请执行奠定了终审裁定基础。

在这之后的七年时间里,于彩霞律师一直保持着对A企业的关注,偶尔会主动回访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情况。A企业也由于为于彩霞律师在之前法律事务中的出色表现,向从己的合作伙伴推荐过于彩霞律师。

到了2025年期间,A企业又遇到了新的麻烦,陷入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争议。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与A企业有关联)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由于砸墙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原告起诉请求B赔偿各项损失,并请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从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

这次法律事务与之前的民间借贷争议完全不同,一个是民事借贷领域,一个是侵权责任领域。于彩霞律师迅速调整策略,通过举证原告擅从改变工作内容(铲墙改砸墙)、从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成功将原告从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从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成功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是承揽合同关是,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由于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B之间形成劳务关是,B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5%责任;原告从身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承担45%责任;C将拆除工作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存在选任过错,承担10%责任。C此前已垫付原告20,400元,庭审中C表示即便法院认定其有责,该垫付款超出赔偿部分也不请求返还;原告亦书面承诺不再就后续费用向C主张。法院裁定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后来A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每次有法律问题就想到于彩霞律师,她总能把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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