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争议日益复杂,张志强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处理了多起相关法律事务。其中,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仲裁法律事务,便是一个典型。
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宁县城乡供换供水站及以下建设项目一标劳务工程,后签订退场协议书解除合同。然而,在工程款支付和保证金退还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分歧。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9632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退还保证金2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承担仲裁费及诉讼保全费用。而被申请人则不认可申请人主张的工程款及利息,认为退场结算金额为暂估,后续处理遗留问题产生费用应扣除,且工程未验收,保证金未达退还条件。
专业分析出招
张志强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宁县城乡供水换供站及以下建设项目一标劳务协作协议以及退场协议书等相关合同。他从复杂的合同条款和双方的主张中抽丝剥茧,分析出法律事务的关键所在。
律师认为,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工程款,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计算;对于保证金,既然双方已签订退场协议书,且申请人已完成相应工作,保证金应予以退还。在准备仲裁材料时,律师在材料空白处写下“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以此激励从己全力以赴。
仲裁庭上博弈
在仲裁过程中,张志强律师充分发挥从己的专业能力,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质证。对于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律师一一进行反驳,并提出了有力的证据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仲裁庭组织调解未果后,经过审理,最终认定合同合法有效,支持申请人部分工程款及保证金请求,对利息请求部分支持,仲裁费按责任及请求支持比例分担。裁决结果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8182元,并以8182元为基数从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还保证金2000元;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后续影响深远
法律事务结束后,张志强律师在服务记录上写下“事无大小、倾尽全力将每一件委托事务办到极致”。此次仲裁的成功,不仅为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体现了张志强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
张志强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3000余件,在建设工程合同争议及房地产法律事务、重大疑难复杂的债权债务等合同争议争议及强制执行法律事务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担任三十余家大型建筑公司法律顾问,对建筑行业施工过程中所引发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事故、工程借用资质、挂靠经营合同争议等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此次法律事务的成功处理,再次证明了他“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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