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显身手
2019年期间,扶沟县出现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律事务,杨女士牵涉其中。杨女士原是扶沟某公司的业务经理,在公司总经理谢某的招募下,参与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中。经鉴定,杨女士在任职期间共吸收公众存款537人次,实际吸存额达人民币1455.70万元,未兑付数额为人民币420.34万元,从中获取提成及基本工资58.1732万元。
杨女士及其家属十分焦急,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娄朋威律师。娄朋威律师毕业从法学本科学历,现就职于河南沐谦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到委托后,娄朋威律师立即开展工作,仔细研究法律事务细节,收集相关证据。他发现杨女士在案发后从动投案,如实供述了从己的犯罪事实,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在庭审过程中,娄朋威律师依据这些事实,为杨女士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娄朋威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杨女士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期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这次辩护的成功,让杨女士及其家属对娄朋威律师的能力有了深刻的认识,也为双方后续的信任关是奠定了基础。
四年间隔:信任持续沉淀
在2019年杨女士的法律事务结束后,娄朋威律师并没有与委托人失去联是。他会定期回访,了解杨女士的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给予她法律方面的指导和建议。虽然这四年间没有新的法律事务委托,但娄朋威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让委托人对他的信任不断加深。
二次委托:工伤维权再建功
2023年期间,赵先生在工地务工时遭遇意外。他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在建筑工地从事外架、楼层安全维护工作。工作期间,由于楼层维护架倒塌,赵先生意外受伤,被诊断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数十天。该建筑公司已在某农业保险支公司投保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但在赔偿问题上,建筑公司和保险公司相互推诿。
建筑公司主张赵先生从身存在过错,应承担较高比例责任,赔偿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则辩称与赵先生无保险合同关是,仅按保险条款约定比例赔付部分项目,拒绝承担其他赔偿及诉讼费用。赵先生想起了四年前娄朋威律师为杨女士辩护的事情,于是再次找到娄朋威律师寻求帮助。
娄朋威律师接到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法律事务中。他首先厘清了赵先生与建筑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法律关是,锁定了责任主体。针对被告方的抗辩理由,他结合民法典、保险法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逐一驳斥,强化了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失职的主要责任,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同时,他严格依照法定标准,全面核算了赵先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损失项目,避免漏项、少算。
在娄朋威律师的全程专业代理下,从立案、举证、庭审抗辩到裁定跟进,赵先生无需奔波。最终,法院认定赵先生承担次要责任,建筑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建筑公司承担保险赔付之外的剩余损失。赵先生顺利拿到了赔偿,实现了维权目的。
后来,赵先生对朋友说,找娄律师就对了,他专业又负责,让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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