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天津市XX区某村发生一起抢劫致人死亡案,二十余年后,刘XX被公诉机关指控为凶手。张耀午律师面对这份陈旧案卷,目光聚焦在了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上。他发现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
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张耀午律师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在校期间系统的法律学习,让他对各个法律领域都有深入了解,这使他在面对这起复杂案件时,能够敏锐察觉证据的问题。他深知成盘胶带具有高度流通性,结合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从而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
不仅如此,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张耀午律师依据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同时,他强调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
在陈XX等人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张耀午律师团队组建专案组,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全部卷宗材料,形成数十万字的阅卷笔录。他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陈XX数十次,全面掌握案情后,确立了“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的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的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在为期数日的庭审中,他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公诉方展开多轮激烈辩论,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涉及复杂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的案件,通过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梳理涉案资金流向,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专业论证,并在庭审中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为当事人制定了全面的辩护策略。
在被告人于X故意杀人案中,张耀午律师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案卷材料,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他根据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在量刑方面,紧扣案件关键法定从宽情节,提出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虽未采纳其关于定罪的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
张耀午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多起重大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践行着“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为维护司法公正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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