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雷XX与多家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一张2004年5月17日戊都市报开具的预收报款收据成为关键。雷XX凭借这张收据,主张自己于2004年5月4日入职戊都市报发行部,早于《临时职工履历表》记载的2004年5月23日。
姚厅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自2015年执业以来,经办案件千余起,在劳动争议领域经验丰富。面对此案,他深知证据链的重要性。雷XX入职情况复杂,先后在多家公司工作,且涉及关联企业。姚厅律师仔细审查各方提供的证据,包括《临时职工履历表》《职工合同》、银行流水、《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等。
从银行流水来看,2004年6月25日至2009年11月25日,由戊都市报每月向雷XX发放工资;2009年12月25日至2017年3月27日,由XX公司发放;2017年4月25日至2024年8月26日,由XX公司发放。结合社保缴纳记录,这些证据相互印证,为确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工资克扣问题上,XX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雷XX提交书面资料的回复》显示,公司对雷XX进行了岗位调动和降职降薪。但XX公司未提供相关规章制度证明班长岗位需要竞聘上岗,也未举证证明雷XX工作不称职,且降薪未与雷XX协商一致。姚厅律师抓住这一关键细节,依据法律规定,要求XX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雷XX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劳动合同的次数可连续计算,因双方劳动关系未终止,本案未超过仲裁时效。确认雷XX在不同时间段与不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判决XX公司向雷XX支付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克扣的工资3770元。
姚厅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他曾服务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还担任过劳动仲裁员,深谙司法裁判逻辑。在面对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时,他能够从众多证据中提取关键信息,精准分析案件走向,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他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也在业界获得了广泛认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