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张X满脸焦虑地找到黄宇杰律师时,情况看起来十分糟糕。张X声称从2019年4月起就在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担任焊工,工作中接受公司的跨项目调度、微信群管理、钉钉考勤以及工资核算,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然而,2023年4月他在工地作业受伤后,公司不仅拒绝申请工伤认定,还矢口否认与他存在劳动关系。而且,张X此前先后经历劳动仲裁和一审诉讼,结果都败诉了,这让他感觉自己的维权之路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
黄宇杰律师来自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执业至今,已经承办了400余件案件,尤其在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他冷静地对这个案子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存在几个棘手的问题。首先,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劳动关系的一大障碍。其次,工资是由第三方公司代发的,这使得证明经济从属性变得困难。最后,公司一直坚称双方是临时性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这给案件的定性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面对这些难题,黄宇杰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制定了一套详细的破局策略。正是因为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承办过大量类似案件,才能想到从劳动关系从属性的核心要件入手。他采用证据补强—抗辩拆解—逻辑闭环三步策略来重构案件论证体系。
在证据补强方面,黄律师针对一审证据的薄弱点,补充提交了四大类关键证据。对于管理从属性,他找到了被告为各项目组建的微信群记录,里面包含了规章制度发布、工作任务指派、工资到账通知等内容;还有钉钉打卡记录,显示出明显的考勤管理痕迹,有力地反驳了被告临时性劳务的主张;以及被告工作人员与张X的微信沟通记录,涉及考勤核对、工资异议处理等。在经济从属性方面,银行流水显示工资由第三方公司代发,但结合微信群中的相关内容,证明代发是被告规避责任的单方行为,同时还找到了被告实际控制人早期向张X转账的工资记录。对于组织从属性,张X以被告员工名义在朋友圈转发被告招聘广告的截图,以及项目记工表、工地安全交底文件等,都显示出劳动内容属于被告业务的组成部分。此外,被告始终无法提供劳务派遣协议或与其他公司的费用结算凭证,这也成为反驳劳务派遣的关键证据。
在抗辩拆解方面,黄律师直击被告的逻辑漏洞。他通过跨项目连续调度+长期微信群管理+固定考勤证明双方关系的稳定性,否定了临时性劳务的说法;援引司法实践观点,强调被告应承担代发与己无关的举证责任,破解了工资代发的误区;还将一审认定的入职时间进行了修正,使其与项目记工表、银行流水时间线相吻合,避免了自相矛盾。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黄宇杰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张X受被告管理、从事被告业务、获得被告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双方具备人格、组织、经济从属性,劳动关系成立;被告的劳务派遣抗辩不成立,因为其未提供派遣协议,代发工资记录反而证明了其实际控制报酬发放;确认张X与被告自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4月1日存在劳动关系。法院最终判决撤销某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被告承担。张X拿到判决结果后,对黄宇杰律师感激不已,他说:我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是黄律师帮我扭转了局面,让我看到了希望。黄宇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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