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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认定非工伤,家属几乎绝望,律师助力终获超110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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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42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宇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12202210462806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3426936167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黄宇杰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能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拼尽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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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覃女士的丈夫上班途中遇车祸身亡,人社局却认定不属于工伤,这让覃女士陷入绝望。黄宇杰律师精准锁定争议焦点,补充关键证据推动重新调查。最终,人社局重新认定为工伤,覃女士获超110万工伤保险赔偿款。
人社局认定非工伤,家属几乎绝望,律师助力终获超110万赔偿

当覃女士满脸悲戚地走进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时,我就知道她遭遇了沉重的打击。她的丈夫陈先生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离世,本以为能认定工伤获得赔偿,可人社局却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这对覃女士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工伤认定纠纷,但深入分析后,我们发现了几个棘手的问题。其一,人社局认定当天没有安排陈先生回工地工作,以此否定其属于上班途中,这种认定逻辑给我们的维权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其二,人社局在诉讼中辩称出事路段非唯一通往工地路线2024年5月8日后无工作痕迹,这些主张让案件的证据链条变得复杂,给我们收集有利证据增加了难度。

面对这些难题,我们必须找到破局之法。正是因为黄宇杰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且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才能想到精准的应对策略。

首先,我们精准锁定争议焦点,驳斥错误认定逻辑。人社局混淆了上班与安排工作的概念,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在于考察职工是否以上下班为目的、行进路线是否合理、时间是否合理,而非用人单位当日是否具体安排了工作任务。陈先生事发时头戴工地安全帽、行进路线是前往工地的合理路线,这已充分证明其行为目的。

其次,我们针对性补充关键证据,瓦解对方抗辩基础。针对人社局的主张,我们指导委托人及家属进一步收集并提交了新的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有力证明了陈先生事发前与工地项目存在的持续关联,以及事发当日其出行目的的高度盖然性,直接动摇了人社局关于无法证明是去上班的结论。

行政诉讼程序进行中,由于我们提交的新证据足以影响案件事实认定,黄宇杰律师积极与法院及某人社局沟通,阐明法律观点与证据效力。最终,人社局在法院审理期间,于2025年9月8日主动作出《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撤销了原不予认定决定,并重新启动调查程序。经重新调查核实,人社局于2025年11月10日作出新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陈先生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

最终,人社局撤销了原《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重新作出决定,认定陈先生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死亡构成工伤。鉴于诉讼目的已经实现,委托人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2026年1月22日,委托人覃女士的账户收到了超过人民币110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充分的维护。拿到赔偿款后,覃女士虽未言语,但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们也深知,自己的努力为她带来了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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