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一场非法经营罪的庭审正在进行。当检察官提出被告谢某系累犯,建议判处1-1.5年有期徒刑时,坐在辩护席上的张丹华律师神情镇定,有条不紊地开始阐述辩护意见。
这起案件中,谢某与他人合伙销售笑气,涉案金额7.4万元,获利5000元,且他是2021年刑满释放的累犯。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能否在累犯法定从重的情况下,为谢某争取到较轻的刑罚。
张丹华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本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案后,张丹华律师展开了细致的工作。
在证据方面,他进行了精准的切割。针对72箱未售出的笑气,张丹华主张这部分属于犯罪未遂,可减轻责任。同时,他举证谢某仅参与联络客户,未主导经营,应认定为从犯。在程序上,他以谢某电话传唤到案构成自首,且其认罪认罚为由,启动了量刑协商。此外,谢某全额退赃5000元,阻断了加重处罚的可能。
一审法院认为,张丹华律师提出的犯罪未遂、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和全额退赃等情节均成立,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谢某有期徒刑9个月,低于检方建议的下限,同时判处罚金3000元,退缴的5000元赃款予以没收。
在另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张丹华律师同样注重对关键情节的把握。他仔细梳理证据,寻找被告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在与检察官沟通时,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为案件的处理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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