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无收货凭证设备款纠纷,履行事实认定突破

无收货凭证设备款纠纷,履行事实认定突破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97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汤思骑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2410844808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
咨询电话:13759575844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深耕于涉税、职务犯罪、教育、股权、建设施工,已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30%),同时在教育、侵权、交通事故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更多>
导读:买卖合同纠纷中,被告同意解除协议和支付课程款,但抗辩未收设备、不应支付利息和律师费。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汤思骑律师通过协助当事人举证,让法院审查确认相关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教学设备课程款、设备款及律师费等,原告胜诉。
无收货凭证设备款纠纷,履行事实认定突破

2025年,在云南省昆明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正在激烈审理。当被告律师提出未收到设备,不应支付设备款的抗辩时,坐在原告席的汤思骑律师沉着应对,有条不紊地出示一系列证据,以证明设备已实际交付。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云南XX公司,被告为昆明XXXX开XX锦某某幼儿园。双方签订《教学课程合作协议书》,原告依约提供教学设备及配套课程,被告却欠付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款13895.80元,且2025年2月明确不再使用课程。原告遂诉请解除协议、支付课程款、设备款、逾期利息律师费,被告同意解除协议和支付课程款,但坚称未收到设备,不应支付利息和律师费。

汤思骑律师毕业于相关院校后进入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处理合同纠纷等案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间借贷等领域经验丰富。接案后,汤思骑律师首先协助原告整理案涉协议约定内容、被告欠付课程款、明确不再使用课程、原告支出律师费8000元等相关证据。在法院组织的举证质证环节,他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关联性。针对被告未收到设备的抗辩,汤思骑律师从合同履行的事实入手,收集被告长期使用课程的证据,以此证明设备已实际交付。

一审法院于2025年6月9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查确认了相关事实,就合同解除条件、设备交付事实、逾期利息及律师费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评述,认定被告构成违约,案涉设备已实际交付。最终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教学课程合作协议书》于2025年6月13日解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教学设备课程款13895.80元、教学设备款258212元、律师费8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54元由被告承担。

在另一起案件中,汤思骑律师在处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面对复杂的资金往来记录,他花费大量时间逐笔核对,梳理出清晰的资金流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