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庭审中,原告黄XX提出七项诉求,要求被告王某田、董某支付超140万元赔偿。面对原告高额诉请,被告委托的阎乔律师沉着应对。
阎乔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现执业于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在合同、家事案件等领域经验丰富。
接案后,阎乔律师展开多方面工作。在合同解除节点认定上,他紧扣微信聊天记录、房屋腾退事实等证据,论证被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实际腾退房屋,5月5日双方就合同解除达成合意。法院采纳该意见,将原告主张的租金期间从8个多月缩减至1个多月,拖欠租金从543643元核减至86467.12元。
针对412125元的违约金,阎乔律师从格式条款显失公平、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法律规定应调减等三方面抗辩,还指出原告怠于行使权利扩大损失。法院将违约金核减至37631.25元,并驳回滞纳金主张。
对于免租期租金返还诉求,律师抗辩合同未约定返还条件,法院酌定被告仅支付38240元,核减超40%。在水电物业费方面,律师结合腾退时间和合同解除节点,让法院仅支持部分费用,驳回其余主张。同时,律师提出押金抵扣费用,法院采纳意见,降低被告实际支付金额。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仅承担3200元诉讼费,超80%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在另一起案件中,阎乔律师在处理劳动纠纷时,仔细梳理了上千页的员工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凭证,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合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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