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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含毒保健品面临实刑,最终竟成功争取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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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70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莉萍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68人 执业10年
律所: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611357742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8352909058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债券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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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个体经营者因销售含西地那非的性保健品,被指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建议判实刑。王莉萍律师介入后,抓住初犯、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关键要点辩护。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判处委托人缓刑,避免了实刑执行。
卖含毒保健品面临实刑,最终竟成功争取到缓刑!

王莉萍律师拿到这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的卷宗时,心里不禁一紧。委托人是个文化程度仅初中的个体经营者,在自己经营的保健用品店内销售金枪不倒原子弹等性保健品,却因这些产品被查出含西地那非成分,于20XX年X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执法部门当场查获尚未销售的各类涉案保健品共计十多种、近五百粒,销售金额也有数千余元。公诉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还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看起来委托人面临着不小的实刑风险。

王莉萍律师来自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行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2201611357742。她深耕刑事诉讼等多个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这类案件上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经过冷静分析,王律师发现这起案件存在几个致命点。首先,检测报告明确显示涉案保健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这是指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关键证据,对委托人极为不利。其次,执法部门查获了大量尚未销售的涉案保健品,这表明委托人销售此类产品并非偶然行为,可能会加重情节。最后,公诉机关已经给出了相对明确的量刑建议,要改变判决结果难度较大。

面对这些难题,王莉萍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制定了详细的破局思路。正是因为她拥有多年处理刑事诉讼案件的经验,才能想到从委托人的主观恶性和悔罪态度入手。她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涉案产品的进货渠道、销售情况等案件细节,认真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执法材料、检测报告、转账记录、被告人供述等多项证据。王莉萍律师针对这些事实与证据发表辩护意见,提出委托人系初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同时,她积极引导委托人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推动委托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以体现其悔罪态度。

王莉萍律师所在的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位于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1357号广博国贸中心22楼,团队协作能力强,有着丰富的胜诉案例库。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团队成员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共同分析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而且王律师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这些都为案件的破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终,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充分采纳了王莉萍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委托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综合考量其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委托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禁止委托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扣押的涉案性保健品予以没收,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委托人成功获得缓刑,有效避免了实刑执行,辩护效果达到预期。委托人虽然没有直接表达感谢,但从他如释重负的神情可以看出,对王莉萍律师的辩护工作非常满意。王莉萍律师也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践行着忠君之事,互利共赢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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