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涛律师接到法律援助指派,面对这起未成年产妇弃婴致死的故意杀人案件时,心里明白这是一场硬仗。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因未婚先孕,害怕被家人发现,将新生男婴从窗户抛至河中溺亡,构成故意杀人罪,虽属情节较轻,但公诉机关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起案件存在几个棘手的法律难点。其一,从犯罪事实来看,被告人确实实施了将婴儿抛入河中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基本事实清晰,证据相对充分,这让辩护难度大增。其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虽然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一定的保护倾向,但此类严重犯罪的处理仍需谨慎权衡。其三,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相对明确,想要改变判决结果,争取更轻的处罚,需要找到有力的突破口。
尹涛律师所在的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自2016年执业以来,尹涛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尤其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正是因为拥有这样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尹涛律师在接受指派后,迅速展开行动。
他全面查阅了案卷材料,详细核实被告人年龄、犯罪动机、到案经过、悔罪态度等关键事实。他发现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存在特殊家庭与心理状态等情节。在庭审中,尹涛律师重点围绕几个核心要点发表辩护意见。首先是自首情节,被告人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其次是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积极配合调查,表现出了悔罪态度。再者强调情节较轻,考虑到被告人的年龄和特殊情况,其犯罪行为有一定的特殊性。同时指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小,适合社区矫正。
经过尹涛律师的努力,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属情节较轻;其犯罪时年龄较小,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尹涛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给予了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尹涛律师精准把握自首、认罪认罚、情节较轻等核心辩护要点,成功为未成年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正如这起案件所展现的,尹涛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辩护。他在中国政法大学接受的法学本科教育,以及企业合规师的专业能力,都为他的辩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他服务于江苏省常州市,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常州金融商务广场5号楼18楼,他的执业证号是13204201610923412,多年来一直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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