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但其中的法律风险却不容小觑。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许多人在借贷过程中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陷入困境。王XX与郭X、福州XX公司、邵XX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原告王XX主张被告郭X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陆续向其借款,合计920000元,且约定了利息,另外两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被告郭X及其委托的律师苏湖城却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苏湖城律师,厦门大学法学硕士,自2008年开始在法律行业深耕,至今已逾十载。他是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执业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及民商事诉讼。执业至今,苏湖城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近千件,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上也有着丰富的经验。2019年,他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并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
在这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苏湖城律师为被告郭X、福州XX公司和邵XX进行了深入的辩护。他指出,本案的借贷总金额应当为900000元而非原告所说的920000元,因为经原被告双方签字确认的借款协议总金额为900000元,并非书写错误。而且,原告在出借时均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了第一个月的利息,依法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同时,约定的月利率3.5%超过法律规定,已还利息的金额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部分应当逐笔进行抵扣借款本金。对于被告XX公司的担保责任,苏湖城律师认为,该担保行为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因此担保行为无效。对于被告邵XX,苏湖城律师提出,邵XX并不知情也没有在2012年12月12日的《借款协议》上签字,且原告未在借款期限届满六个月内要求邵XX承担保证责任,所以邵XX已经免除了保证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苏湖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条不紊地进行举证和辩论。他详细分析每一笔借款的情况,计算利息的抵扣,为被告争取最大的利益。他还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X》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苏湖城律师的部分观点。法院认定借款本金扣减为716163元,被告福州XX公司需对被告郭X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而被告邵XX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已免除担保责任。同时,由于被告郭X自2013年1月19日起未支付利息,已构成违约,需赔偿原告王XX律师代理费28000元。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都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借款利率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同时,担保行为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可能会导致担保无效。苏湖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被告成功减责,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在面对法律纠纷时,聘请专业的律师是非常必要的,他们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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