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性侵等严重犯罪更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湖南省株洲市,就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涉及多名未成年人的重大性侵、介绍卖淫关联刑事案件。
本案中,被告人XX案发时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月期间,他明知被害人资某为不满14周岁幼女,仍多次介绍他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从中获利。株洲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同时该案关联D某、KX等6人分别涉嫌强奸罪、介绍卖淫罪,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
XX自幼家庭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网络交友影响误入歧途。其本人亦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在共同犯罪中处于被动、辅助地位,具备多项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其家属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担任辩护人。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原则,全面展开工作。她首先进行全面阅卷,细致核实每一份证据,精准梳理案情。围绕XX的主体身份、地位作用、悔罪态度、成长背景构建完整辩护体系。精准定性方面,张双意律师明确XX犯罪时未满16周岁,属于刑法重点保护的未成年人范畴,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结合其成长环境、家庭监管缺失等客观背景,提出“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辩护立场。厘清地位上,她证实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介绍、辅助作用,未实施暴力、胁迫等正犯行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依法认定为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深挖情节时,提交X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交代同案人员线索等多项酌定从轻情节,完整呈现其悔罪态度与改造可能性。庭审抗辩中,她围绕罪名、事实、量刑全面发表辩护意见,既尊重公诉机关指控与法律规定,又充分传递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请求法院在量刑建议基础上依法从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明确的规定,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张双意律师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能仅仅着眼于惩罚,更要考虑到他们的成长背景和可改造性,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被告人X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认定XX系未成年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成立,对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予以采纳;对XX违法所得XXX元予以追缴,扣押财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这一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和教育。同时,张双意律师的专业辩护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展现了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我们也应该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让他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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