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市场规模庞大,每年有数十亿资金投入其中。然而,部分培训机构却缺乏诚信,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本案中,原告A作为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原告B在被告A处购买了艺术培训课程,本是为孩子的成长助力,却遭遇了糟心的经历。
双方签订正式服务合同,约定课程丰富多样,总课次八十次,原告一次性支付课程费用两万余元。但合同履行期间,原告B仅完成三十九次课程,被告便以疫情为由暂停授课,此后长期未恢复教学,关闭线下门店,工作人员失联,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原告多次联系退款,被告却拒不回应。
在原告维权无门时,杨稳定律师登场。她就职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4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实务经验丰厚。她精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合同与经济纠纷、建设工程等领域,是律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
杨稳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她全面梳理服务合同、付款收据、课时记录、微信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被告收取培训费用后,擅自停业、停止授课、拒不退款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当承担退还剩余课时费用、赔偿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但这并没有难倒杨稳定律师,她独立完成立案、证据组织、庭审陈述、法律辩论全流程工作。通过课时记录、沟通记录、停业证明等材料,完整固定被告停止授课、拒不退款的违约事实,让法院在缺席审理情况下清晰认定案件事实。严格按照合同总课次、已上课次、总费用比例精准核算退费金额,确保法院全额支持原告主张的退费金额,不被随意扣减。
同时,杨稳定律师突破“只退本金”的局限,依法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她向法院阐述,原告的资金被被告长期占用,必然会造成实际损失,利息的主张合理合法。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义务。被告未提供完毕课程服务即关门停业,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应当退还剩余课时费用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权利,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剩余课时费一万余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遵守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稳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成功挽回经济损失。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本案作为少课次退费典型案例,为大量遭遇类似情况的家长提供了可复制的维权路径,让更多消费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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