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侦查阶段,律师的专业辩护往往能为当事人带来转机,李鉴春律师便是其中的佼佼者。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这种独特的经历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
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2022年10月,万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提供多张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并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流转频繁,查实犯罪资金达90955元,万X从中获利4000元。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万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他积极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李鉴春律师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X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又如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熊X与他人为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两次偷越国境。2024年1月,熊X主动投案并被取保候审。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通过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明确熊X偷越国境的目的与危害性,全面梳理其主动投案构成自首、无违法犯罪前科等从宽情节,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押、慎捕、慎诉”的司法政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专业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再看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某公司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该案属民事范畴。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相关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即便该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仍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300余件相关案件。他擅长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为当事人及家属提供靠谱的评估意见,通过专业辩护实现量刑从轻、缓刑、不起诉、撤销案件的效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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