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侦查阶段的辩护至关重要,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权益。张卫平律师,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拥有8年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郭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5年6月10日被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张卫平律师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郭某某,详细了解案情。通过与郭某某的沟通,张律师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郭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随后,张卫平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他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详细论证郭某某的行为不符合犯罪特征。在张律师的努力下,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认为,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避免了郭某某被移送审查起诉,使其免受牢狱之灾。
在彭某某诈骗案中,张卫平律师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彭某某谎称能帮他人办理学位,收取费用后拒不退还。案发后,张律师指导彭某某家属在侦查阶段即主动联系全部被害人,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在法庭上,张律师提出彭某某系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且已全部退赃并得到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庭采纳了上述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为彭某某争取到了法定刑内的较轻刑罚。
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张卫平律师聚焦“缓刑适用条件”进行论证。他指导王某某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协商,在起诉前即完成足额赔偿并取得书面谅解。同时,张律师深度挖掘王某某的从轻情节,将“民间纠纷引发、初犯偶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多重情节系统呈现。最终,法庭采纳了张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王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依法宣告缓刑。
张卫平律师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主修经济法,对公司法、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有丰富经验。他执业8年来承办上千件疑难复杂案例,部分案例裁判文书网可查,多个案例观点被各级法院采纳并纳入最高院裁判规则。在刑事侦查阶段,张卫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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