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易蓬律师作为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拥有20多年资深执业经历,累计承办案件超3000件,在经济纠纷、股权争议等领域经验丰富。在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这类案件时,合同解除权的认定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权益。下面我们就通过崔易蓬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来深入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
2013年,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集体”)通过公开竞投,将一处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用于开发建设。后来,A企业联合B企业(项目运营主体)与村集体补签了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15年,租金分期递增。合同还明确规定,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个月,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及地上建筑物。
然而,从2021年起,A、B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多次催告,但企业仍未足额支付。于是,村集体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诉求包括确认合同解除、返还租赁物、没收押金、支付欠付租金及逾期滞纳金、占用费等。
律师的核心论证
公司方提出抗辩理由,称疫情导致经营困难,且已补足租金,所以不存在根本违约。
崔易蓬律师则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引用法规:依据《民法典》关于出租人法定解除权的规定,结合合同中“逾期6个月未付租即视为自动违约”的条款。
2.分点论证:争议款项性质:租金是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应支付的费用,属于合同明确约定的重要义务,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符合法定的款项性质。疫情及补缴款项的影响:欠租事实发生在疫情之前,且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一旦解除通知生效就不可逆转。虽然承租方在诉讼中补缴了部分款项,但这并不影响此前违约状态的认定。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合同明确约定了逾期支付租金超6个月的解除后果,村集体按照约定行使解除权是合法的,应得到尊重。
3.最终法律结论:两家企业的行为构成未足额支付租金,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且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返还租赁物、没收押金、支付欠付租金及逾期滞纳金等。
仲裁/判决结果
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采纳了崔易蓬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1.确认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
2.承租方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物、附属设施。
3.承租方此前交纳的押金XX万元归村集体所有。
4.承租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分段计算至2022年4月8日止)。
5.驳回村集体关于双倍占用费等其他诉求。
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土地租赁行业,许多企业存在错误认知,认为遇到经营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就可以随意拖欠租金,或者认为补缴租金后就不存在违约问题。但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明确,租金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旦逾期超过一定期限,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出租方)来说,要明确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当承租方出现违约行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劳动者(承租方)而言,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避免违约带来的法律风险。
崔易蓬律师在该类案件中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价值。在证据组织方面,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固定违约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在法律定性上,精准把握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规则,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有力论证;在庭审策略上,针对对方的抗辩理由进行有效应对,最终帮助村集体成功收回租赁地块,维护了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
总之,崔易蓬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民商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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