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娜是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服务于甘肃兰州地区,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领域的法律事务。执业期间,她承办了数百起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在这个案例中,发包方作为委托人,与承包方就尾矿坝体排渗、浸润线孔施工签订了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工程量以现场签证确认,按1000元/米计价,工程款需经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支付。然而,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竣工资料,便向法院起诉索要工程款。一审法院在未核实实际完工量的情况下,直接按517.5米判令发包方支付工程款322500元及逾期利息。发包方不服一审判决,委托毕晓娜代理二审上诉。
毕晓娜在执业过程中,养成了侧重于证据链整理的办案风格。接手案件后,她全面梳理了合同、现场签证、聊天记录、庭审笔录等证据。围绕核心争议,她提出了专业抗辩:一审工程量认定错误,二审双方现场复核实际工程量为422.95米;1000元/米计价对应完整施工内容,承包方未完成合同义务,付款条件未成就;同时就诉讼时效、利息起算点提出合法抗辩。
毕晓娜长期认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对工程量、计价标准、付款条件等内容的明确约定和准确执行属于高频漏洞。在这个案件中,一审法院对工程量的错误认定,以及对付款条件的忽视,都体现了这些漏洞可能带来的风险。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毕晓娜的全部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了一审错误判决,按实际工程量改判发包方支付工程款227950元,直接核减94550元,并调整了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与计算基数,诉讼费用也依法分担。
长期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观察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各项关键条款,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证据留存。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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