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分处不同国家,司法文书送达、庭审参与、证据核实等程序复杂,且涉及国内外财产分割,抚养费标准也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合同纠纷里,特殊经营主体的经营权转让存在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合规要点,违约情形界定和款项追回难度大。离婚纠纷则聚焦于感情破裂认定、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计算,被告往往会提出各种抗辩。
陈昆伟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经办案件超百余件,在处理这些复杂案件时展现出专业能力。在跨国离婚案中,他为原告争取到每人每月25000元的高额抚养费及福建晋江的房产;在合同纠纷里,助力当事人解除合同并追回15万元款项;在离婚纠纷中,帮助当事人二次起诉判离并争取到抚养权。
有一位长期居住于泰国的杨女士,与长期居住在美国且经济条件优越的李先生系跨国婚姻,婚后育有两名婚生子。因双方长期分居两国,感情破裂,杨女士委托陈昆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确认抚养权、分割财产并主张抚养费。本案难点在于跨国因素带来的程序复杂,以及财产分割和抚养费标准的确定。陈昆伟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处理过不少类似复杂案件。他先梳理跨国离婚诉讼程序,协调完成司法文书跨国送达,全面收集证据。考虑到跨国诉讼时间成本和子女利益,优先推动调解。在调解中,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结合子女现状说明维持现有生活环境的重要性,兼顾被告权益,提出合理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女士获得高额抚养费和房产。
另一起案件中,2024年3月20日,陈先生与黄先生签订《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陈先生支付15万元转让款后发现寺庙未注册登记,黄先生无转让资格且无法办理变更手续,还存在违约行为。陈先生委托陈昆伟律师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款及利息。庭审中,黄先生辩称合同未达解除条件。陈昆伟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结合证据提出代理意见,指出黄先生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解除合同,黄先生返还转让款并承担利息。
还有石女士与张先生的离婚纠纷。石女士首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后,双方感情未改善,她委托陈昆伟律师二次起诉,要求离婚、争取抚养权并主张抚养费。庭审中,张先生不同意离婚,称石女士不适宜抚养女儿。陈昆伟律师精准把握核心要点,论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据法律规定争取抚养权,合理主张抚养费。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女儿由石女士抚养,张先生支付抚养费。
陈昆伟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跨国离婚案中,精准把控跨国诉讼程序,制定调解策略,最大化保障原告权益,进行跨文化沟通协调。合同纠纷里,精准定位合同解除要件,推动款项返还和损失赔偿,反驳被告抗辩,彰显特殊主体合同纠纷代理专业性。离婚纠纷中,精准论证感情破裂,争取抚养权,合理主张抚养费,展现离婚纠纷代理的专业能力。
在司法实践中,跨国离婚案件注重子女利益最大化,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子女生活环境等因素确定抚养费和财产分割。合同纠纷中,对于特殊经营主体的经营权转让,强调合规性,未履行核心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院会支持解除合同和款项返还。离婚纠纷里,二次起诉且感情未改善的,法院倾向于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对于跨国婚姻、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法律难题,陈昆伟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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