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案件时,王恒妮律师的复合背景优势尽显。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凭借深厚的医学功底,她能精准解读病历、识别医疗过错、论证因果关系,成功破解了大量纯法律背景律师无法突破的技术难题。在代理王某新生儿医疗纠纷案时,耗时6年成功确认医院同等责任,帮助患者获得合理赔偿。
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方面,王恒妮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原告陈XX经中介李XX介绍至某某金属制品公司工作,右手被机器挤压致重伤,构成七级伤残。原告将接受劳务的某某公司、与之签订《人力服务合同》的某公司、中介李XX等一并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界定以及各被告的责任应如何划分。王恒妮律师代理某公司,清晰阐述了其在本次临时用工中的法律地位。她指出,虽然某公司与用工单位某某公司签订了形式上的《人力服务合同》,但实际招募、安排、管理工人并支付报酬的均是中介人员李XX。原告在提供劳务时并不知道某公司,只认李XX为“老板”。某公司在本案中仅出借资质,并非实际的雇佣方或管理方。律师通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成功将某公司与实际劳务关系进行切割,论证其并非本案适格的责任主体。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陈XX与中介李XX之间形成个人劳务关系,李XX为雇主;用工单位某某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某公司并非陈XX的实际雇佣人,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最终判决由雇主李XX承担45%的赔偿责任,用工单位某某公司承担45%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身承担10%的责任,某公司的诉讼主张获得全部支持,无需承担任何赔偿。
在债权债务领域,王恒妮律师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原告应XX对被告胡XX享有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胡XX与被告戚某某原系夫妻,于2023年7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后无共同财产”。离婚后第七天,戚某某出售了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得款xxx万元。原告认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被告通过离婚协议及售房行为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其债权实现,故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理约定并返还售房款。王恒妮律师作为被告戚某某的代理人,针对原告的指控进行了有力的抗辩。她的核心策略是证明售房款并非被戚某某无偿占有,而是全部用于清偿与房屋相关的优先债务(银行按揭、第三方抵押借款)以及夫妻共同债务(向其父母的借款、装修尾款、网络贷款等)。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了完整的银行流水、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售房款已基本消耗完毕,未产生剩余财产可供执行。此举有效反驳了原告关于“恶意转移财产”的主张,证明了被告的行为不具有可撤销性。法院完全采纳了被告方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应XX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恒妮律师始终坚持“专业、高效、诚信、共赢”的执业理念,以“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获得公平正义”为使命,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高成功率的法律服务。她带领专业律师团队,建立了“案件接待—证据收集—文书撰写—庭审准备—执行回款”全流程标准化体系,在宁波法律界及当事人中享有极高的口碑与声誉,不断在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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