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们公司承接了潮州XX投资有限公司的装修工程,本以为顺利完工结算就能拿到应得的款项,没想到却陷入了一场纠纷。工程完工后,当事人们提交了验收证明单,对方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确认,双方还完成了结算,并且按照合同预留了工程结算金额3%作为工程质保金。然而,保修期满后,对方却以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工程未通过他们的合格验收为由,拒绝返还保修金和支付资金占用费。
当时当事人特别焦虑,毕竟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关系到公司的资金流转和后续发展。当事人们尝试和对方沟通,希望他们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但对方态度强硬,坚持认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当事人当时错误地认为,只要当事人们好好沟通,对方总会讲道理的,却没想到他们根本不配合。
在朋友的推荐下,当事人找到了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的杨静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杨静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是14419202011208437,服务地区主要是广东东莞,联系地址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13号糖酒大厦8层。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专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宗,在公司法律、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公司治理与股权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还获得过所在律所优秀执业律师”称号,承办的多起案件被列为东莞地区同类纠纷典型案例。
见到杨静律师时,她认真倾听了当事人的讲述,然后坚定地说:别担心,当事人们有很大的胜算,当事人会帮你们维护合法权益。”她的这份自信和专业让当事人觉得靠谱,仿佛看到了希望。
杨静律师让当事人做了几件事。首先,她让当事人把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文件,包括《工程验收证明单》《工程结算书》《某花园扣款明细表》等都整理出来,这些文件是证明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且双方已经对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的关键证据。其次,她指导当事人收集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和成品的合格证或相关产品检测证书,虽然对方之前以未检验确认为由拒绝支付款项,但当事人们还是要尽可能完善证据链。最后,她帮当事人起草了详细的诉讼文书,明确指出对方拒绝支付保修金和资金占用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
在庭审中,杨静律师表现得非常出色。她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指出对方工作人员在《工程验收证明单》上的签名确认了工程的施工完成情况,并且双方在结算时已经对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扣款,说明双方对工程质量已经进行了验收和处理。她还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力地反驳了对方关于工程未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潮州XX投资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当事人们某花园精装工程和某花园会所精装工程保修金XX及计至202X年X月X日资金占用损失XX,并自202X年X月X日起资金占用损失以XX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对方最初一分钱都不想给,当事人原本只希望能拿回大部分保修金就不错了,没想到杨静律师帮当事人们不仅拿回了全部保修金,还获得了资金占用费,这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
真的特别感谢杨静律师,她的专业和负责让当事人们公司避免了损失,也让当事人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后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还会找杨静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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