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杨X作出不起诉决定,他的犯罪记录依法被封存。谁能想到,几个月前,这个17岁的少年还因持械聚众斗殴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杨X因朋友间的矛盾,与他人相约持械聚众斗殴。斗殴中,杨X一方的一名参与者被对方砍至轻伤二级。案发后,杨X在2023年12月31日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
杨X被刑拘后,家属心急如焚,第一时间委托了浙江百工律师事务所的张英律师。张英律师接受委托当日,就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通过与杨X的交流,张律师发现,杨X系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是因“朋友义气”被动参与斗殴;他在斗殴中并非首要分子,作用较小;而且其本人也已受伤,案发后表现出强烈悔意。
基于这些情况,张律师迅速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重点强调杨X的未成年人身份、无社会危险性、有固定住所及监护人、愿配合调查等。2024年1月30日,公安机关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对杨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张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她提出,杨X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定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聚众斗殴罪属第六章),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本案中,杨X无前科,系初犯、偶犯,斗殴中未直接致伤他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完全符合条件。
同时,张律师协助申请对杨X进行社会调查,结果表明其家庭监护条件良好,平时表现尚可,具备有效帮教条件。张律师还主动联系杨X所在社区、学校,制定了一套六个月的帮教方案(包括定期法治教育、公益劳动、心理辅导等),并书面提交检察院。此外,张律师多次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沟通,耐心释法说理,促成杨X家属代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最终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
2024年4月25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杨X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考验期内,张律师持续监督、指导杨X遵守各项规定,每月与杨X及其法定代理人通电话,提醒注意事项,并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表现报告。最终,杨X在考验期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除了这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张英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也有出色表现。在十级伤残交通事故案中,张英律师代理金X起诉,面对保险公司辩称非医保费用按20%扣减、误工费需劳动合同及流水证明、精神抚慰金仅2000元、医保统筹报销部分应扣除等情况,张律师提交完整医疗记录、工资流水、鉴定意见等证据,主张全额赔偿。最终成功将非医保扣减压缩至600.83元,误工费3.5万元全额支持,医保统筹报销不扣减,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申请被撤回,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21.5万余元。
在另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无保险的案件中,原告杨X起诉被告黄X、某汽修服务部及周某索赔。事故车辆未投保足额保险,被告方赔偿能力有限。张英律师代理原告,全面梳理证据,明确损失构成,并与被告方积极协商。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获赔28万元。
张英律师自2019年正式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180余件。在这些案件中,她总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最优维权方案。无论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附条件不起诉,还是交通事故案件中的高额赔偿,都体现了她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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