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燕律师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
在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中,被告人种植罂粟679颗,已超出法律规定的500株入罪标准,且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是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袁燕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发现被告人种植罂粟仅为观赏,无贩卖、牟利或制造毒品的主观目的,种植地点为封闭自家庭院,未造成实际社会危害;且被告人年事已高、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配合调查。
她并未直接否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效力,而是以“认罪认罚基础上,结合全案情节可进一步从宽处理”为核心思路进行辩护。紧扣《刑法》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围绕“犯罪情节轻微”展开多维度论证。庭审中,针对公诉意见逐一回应,最终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在恋爱同居期间大额转账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当事人一审因无借条被驳回诉请。袁燕律师接收委托后,全面梳理双方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案涉转账金额、时间线,剥离恋爱同居期间日常经济往来与大额借款的界限。重点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固定对方未否认借款事实的关键内容,结合对方二审自认,论证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二审中补充提交企业注销信息、款项来源证据,驳斥对方“共同经营”的抗辩。最终二审法院改判对方偿还借款本金170000元。
在无书面结算单的劳务欠款纠纷案中,雇主拒不对账、一审驳回诉请。袁燕律师整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记账单等证据,证明对方系案涉劳务雇主,且委托人已按要求完成劳务工作。举证证明对方指定对账人拒不配合核算,导致无法对账的责任在于对方。整理委托人多年催款记录等,证明对方认可欠付劳务款。二审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酌情判令对方当事人支付委托人劳务报酬17000元。
袁燕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数百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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